陆良交警大队不作为、乱作为【转载金碧论坛】
本帖最后由 更愣绊倒 于 2015-1-4 02:04 编辑你们怕是想钱想疯掉了,我早上去邮局办事把车停在罗家小街上?还特意看了一下周围没有禁停标志,等着办完事去开车的时候一张单子就压在了雨刮下面,当时直接无语,那条老街上就直接没得禁止停车的标志,你们凭什么罚我的款,请问交通法规上有这条规定吗?还是陆良交警大队想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安全法》,为什么停在我旁边人行道上的车不照,他可是在我先去的,我回去开车的时候他还停在那里,为什么路口的三轮车不罚他们,为什么罚款单上不写上违章地址,是不是心虚了?
科普一下,禁停路段停车,开的违法条款是:违反禁令标示的。处罚为150元罚款,扣3分。
非禁停路段,开的违法条款是:机动车违法规定停放、临时停车但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驾驶人在现场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罚为50元罚款。
简单来说,就是任何路段,只要你停车可能妨碍其他车辆、行人的通行,都是可以贴条处理的。只是处罚的内容不一样。 楼主下次记得开你的玛莎拉蒂去,就没人敢贴你条了 {:sweat:} 遇女心惊 发表于 2015-1-4 09:02
楼主下次记得开你的玛莎拉蒂去,就没人敢贴你条了
开个自行车能达到同样的效果,很实惠。 关照他们一个《行政复议申请书》并直接上网,要求他们网上做答回应如何?!{:5_205:} 小时理想长大了想做警察抓坏人。现在老了,经历告诉我小时候真傻啊 乱,真TM乱。 看来你的参与公共交通素质跟驾驶三轮摩托的差不多。 博爱 发表于 2015-1-6 08:13
看来你的参与公共交通素质跟驾驶三轮摩托的差不多。
就你素质高,好了吧 现在是过渡阶段(不规范--规范)所以注意些为好,被罚了就自认倒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