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s犭贝戋 发表于 2015-1-22 15:28:30

彐彐彐 发表于 2015-1-22 10:18
应该来个人意外伤害保险,万一作别砍死的就悲剧了

{:12:}{:12:}意外险是有的,,,但没你说的那么严重,因为是道路工作,有效预防人车事故。

天涯孤鸿 发表于 2015-1-22 23:02:08

原来公共资资源的受益者是你?

冬天不冷 发表于 2015-1-23 21:13:59


话说原来楼主不是县城街道收费幕后的男人呀{:victory:}{:victory:}{:victory:}{:victory:}

更愣绊倒 发表于 2015-1-26 21:01:16

最新交通法:车主有权拒绝向路边停车位缴费!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路边停车位属于公共资源,严禁私自占有使用或取得收益。如遇路边划线停车位收费,公民有权拒绝缴费!

目前在很多大城市路边都划了停车位向车主收费,随着我国汽车保有量的快速增长,这种现象也蔓延到了很多中小城市,成为部分不法分子的“吸金”工具,就划那么一道白线就可以每天收费几千甚至上万元,真是人神共愤呀!

一旦车主停放车辆时,有人会突然窜出来,每辆机动车收取10—100元不等的停车费。而车主交钱后连正规发票都没有,很多车辆受损后车主也只能自认倒霉。

对于这种情况,公安、物价等部门是严厉打击的。交巡警部门也会在道路执勤中加大这方面的巡查,一经发现,坚决取缔。市民如果遇到在路边停车位停车被收费情况,如有怀疑,可以让收费人员出具“收费证”,并指出“P”牌标识和价格收费公示牌。

如果缺少一样,可以拒绝缴费,并向有关部门投诉。

据《全国交通网》介绍,路边划白线就收停车费,不合法,也不合理。

因为,这本身就属于公共资源,而这种公共资源,就应该免费供市民使用。因为,这种停车位根本就没有额外占用公共资源,公民在购买燃油的过程中已经向国家缴纳了养路费或燃油税的钱,已经完全包含了这种路边停车的费用。

现在看到了全国交通网出台的的法律依据,小伙伴们!我们建议你们大声的对这些可恶的“包租婆”说 “No!”

↘删不掉の记忆 发表于 2015-1-27 15:42:17

无论扣扣,微信,陌陌,电话,论坛都有你的身影,超哥,你无处不在

↘删不掉の记忆 发表于 2015-1-27 15:43:24

无论何时,无论何地,超哥你无处不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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