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生儿落户难!!!
新生儿办理落户手续,陆良部分乡镇强迫产妇上环,不上环不给开证明,不知道是哪条法律规定的,而在有些地方,根本没有这种规定,请有关部门给个说法! 多送点钱就没事了 这个吗,是好事啊,你应当高兴啊,有人帮你出钱还不好, 这些些吃国家饭的,一个二个的都是认钱啊!当初我儿子办个出生证啊!从怀孕办到小娃两个多月才办着,落户的时候也是这样那样证明的,腿都跑断了……严重遣责他们!! 大家应该了解,其实是为了防治意外的怀孕,有效的保护妇女。 美丽风景线 发表于 2015-3-27 10:36大家应该了解,其实是为了防治意外的怀孕,有效的保护妇女。
听说上环很恐怖的 难道比流产还恐怖,现在比较安全、又比较经济的避孕方法就是放环了。 {:victory:}{:victory:}{:victory:}{:victory:}{:victory:}{:victory:}{:victory:} 美丽风景线 发表于 2015-3-27 10:36
大家应该了解,其实是为了防治意外的怀孕,有效的保护妇女。
既然有《计划生育法》,相关计生委就应该依法办事,不应该拿这种“技术手段”来为难公民合法降生应该的天生人权并代替思想工作。依你这种说法,恐怕难于服众而使自己的“美丽风景线”变得一片黑暗吧?据我所知:计生办在这些做法上,很有点暴力并滋生腐败的味道呢!是否你部门应该考虑改变做法而不任意妄为才好——毕竟,哪种“不管何种方法,只要把指标降下来”的洪荒时代已经过去了啊!!{:5_205:} {:ma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