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曲意夸张行为”的一点建议
本帖最后由 zgx540612 于 2015-5-7 12:57 编辑日常里,有些人到处“申冤”,一味地向人述说别人怎么怎么地不是,自己又如何如何地受难……可就是不讲这其中自己怎么样了,也不说自己做了什么!以致周遭听话的人,如果不推敲一下事情的来龙去脉,很容易站在他的立场上对他施以援手……结果,当事情闹大之后,才发觉此事的根源原在这些“申冤人”的本身不对,可悔之晚矣而闹下极大的误会或损失,而这“申冤人”却再不对自己的行为和后果负任何责任,仍然觉得是自己“冤枉”等等。这样的人,以法律的认定来讲,是一种“行为能力不完全”的意识体现……需要有人对其行为进行监护;而如果不是其“行为能力不完全”的表现,而其这样做,则就完全属于“故意制造事端”或完全出于“利用别人行使打击报复”他人的行为变态了!
这样的行为,在普通无知的民俗群体里比较常见,一般有知识的人,每每都会加以分析而劝解息事,不随便参予……可这样的人体“行为能力不完全”现象,在现今网络发达的今天,有的人看到它的这种传播迅速、覆盖广大的现象,便将这种“冤”也申到了网上来,诉说中一意的将自己“受害”夸张得十分可怜,却对整个的起因及过程一再地回避不提……想以此博得网友支持,借以达到自己扩势涨强压垮对方的目的。而我们的好多网友,也每每不追问事由经过,就随手“点赞”而造成了一种舆情的“不公”泛滥现象,使网络的公信下降。
为避免这种影响公信的现象过多出现,特在此建议各位网友:在你姆指下键的时候,多多忍耐一下,动动脑筋,问个为什么?这样,既给这类“缺乏行为能力者”长点智慧,也给他们这些曲意巅倒事实、扩大事端并害人害己的行为一个自醒自悟的机会,让事情多多的化解在萌芽之中,使网络成为一个“明智,公信”的场所,多好!
本帖最后由 大卫.沧浪 于 2015-5-6 15:03 编辑
有的人自己的利益受到损害就乱骂警察、骂医生、骂公务员。。。。。。而且歪曲事实,是不是构成诽谤罪?如何建设法制国家,任重道远。 大卫.沧浪 发表于 2015-5-6 15:01
有的人自己的利益受到损害就乱骂警察、骂医生、骂公务员。。。。。。而且歪曲事实,是不是构成诽谤罪?如何 ...
哪是发泄而已,按西方民主,哪是无可厚非的一种权利。只要不伤大雅,大可不必上心就是,比这种具体到事、人的“求助”有本质区别呢!{:5_205:} 国民素质普片底下 ▁◇Me▁流年 发表于 2015-5-6 19:31
国民素质普片底下
是啊,所以我们网友就应该注意引导了啊!{:5_205:} 说的好点2个赞
{:3:}{:3:}{:3:} 叶听风 发表于 2015-5-6 21:18
说的好点2个赞
{:17:} 有道理!
在威斯敏斯特教堂地下室英国圣公会主教的墓碑上写着这样的一段话:当我年轻自由的时候,我的想象力没有任何局限,我梦想改变这个世界.当我渐渐成熟明智的时候,我发现这个世界是不可能改变的,于是我将眼光放得短浅了一些,那就只改变我的国家吧.
但是我的国家似乎也是不能改变的.
当我到了迟暮之年,抱着最后一丝努力的希望,我决定只改变我的家庭,我亲近的人,但是,唉!他们根本不接受改变.
现在在我临终之时,我才突然意识到:如果起初我只改变自己,接着我就可以依此改变我的家人.
柳叶刀 发表于 2015-5-7 10:51
有道理!
在威斯敏斯特教堂地下室英国圣公会主教的墓碑上写着这样的一段话:当我年轻自由的时候,我的想象力 ...
这就是“上帝”赋予每个人些微的能力了啊!{:17:} zgx540612 发表于 2015-5-6 20:07
是啊,所以我们网友就应该注意引导了啊!
这年代遇佛要拜,遇官要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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