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gx540612 发表于 2015-5-23 12:20:55

建良先生 发表于 2015-5-23 11:14
公安局建议一起诉满红坤和李红波,检察院是已经发过起诉书到受害者家属手里。

如果你有十足的证据证明其“故意杀人”,就应向检察院提起申议或申请……不过,据你所述事实及过程看,以“故意杀人罪”的主观要件及主体构成似乎无逻辑支持呢!这,也许就是检察院无法提起公诉的具体原因吧?{:5_205:}

建良先生 发表于 2015-5-23 12:28:20

事实就是满红坤和李红波一起把伤着遗弃,导致家属找到伤着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一家人 发表于 2015-5-23 14:41:51

建良先生 发表于 2015-5-23 12:05
谢谢关注。
巡视组电话都是关机。

三、工作方式

巡视组在巡视期间的主要工作方式包括:听取工作汇报,列席有关重要会议,受理来信、来电、来访,个别谈话,查阅有关文件、档案、会议记录,问卷调查,走访调研等。
巡视组不干预被巡视县的正常工作,不查办案件。
四、联系方式
联系信箱:县委政府大门口,同乐酒店,同乐广场,政务服务中心。
电子信箱:ynswxsz4@163.com
邮政专用信箱:曲靖市19号邮政专用信箱 邮编:655699。
联系人:隆元奎
联系电话: 15288289167
欢迎干部群众通过来电、来信等方式,实事求是反映有关情况。  
  特此公告
                     中共云南省委第四巡视组
   2015年5月19日(楼主也可以采用以上方式进行申诉)

建良先生 发表于 2015-5-26 16:55:32

东海龙王 发表于 2015-5-22 12:38
从这个描述来看,应该是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
充其量能算过失致人死亡.
故意杀人,起码要有动机或凶器或证 ...

满红坤和李红波涉嫌故意杀人,这是陆良县公安局刑侦大队给出的结论。

建良先生 发表于 2015-5-26 17:08:42

淡淡de一天 发表于 2015-5-23 11:23
过程应该不会这么简单,他们2人的供述和证人证言都在公安的证据卷里,现在开庭后应该在法院,可以找律师帮 ...

律师对于刑事责任追究,不起任何作用,全是检察院说了算。

那份情 发表于 2015-5-28 19:11:22

案发在14年 ? 12年刑满?

建良先生 发表于 2015-5-29 08:55:28

淡淡de一天 发表于 2015-5-23 11:23
过程应该不会这么简单,他们2人的供述和证人证言都在公安的证据卷里,现在开庭后应该在法院,可以找律师帮 ...

刑事这部分都是检察院做,律师不起作用

建良先生 发表于 2015-5-29 09:01:06

那份情 发表于 2015-5-28 19:11
案发在14年 ? 12年刑满?

案件中的主犯李红波于2003年在昆明犯故意伤人罪,抢劫罪,被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6年,结果做了9年多就出狱,即2012年刑满释放。

佳宝 发表于 2015-5-29 22:15:29

证据要充足,很同情你的遭遇,我也遇到了类似的事,没有你的情况遭糕,

佳宝 发表于 2015-5-29 22:16:37

我们也在等待处理结果,只是不知道结果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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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版本: 犯故意杀人罪,竟然逍遥法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