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lzxj 发表于 2015-6-18 15:04:01

拐卖孩子抓住后绝对不能判死刑

本帖最后由 klzxj 于 2015-6-18 18:53 编辑

我是云南人,经常听到或看到有人家孩子被拐到外地去买,或者直接弄残要钱骗钱,孩子一生就这样被悔了,心里十分气愤!拐卖孩子的抓住后绝对不能判死刑,不管是出于什么动机,建议恢复过去的千刀万剐刑罚,孩子的所有亲戚每人割他一刀,连续割三天,最后再死;直接枪毙那种太便宜他了。
    买孩子的罪更大,没有买卖就没有伤害,但因为他们是消费者,所以枪毙就可以了。
    通过昨天朋友圈风起云涌的拐卖孩子判死刑事件的传播度,我看到了如下几个事实。
一,老百姓的情绪如果被调动起来,简直太可怕了,看到满屏的清一色这个消息,不由得胆寒
二,做这个事情的人抓住了一个激烈的矛盾点,起到了很好的营销效果,记得始发是由一个叫做周口什么的订阅号,这么广泛的传播,真是抓住了营销的实质;有点像柴静的穹顶之下,都是大家关心的却无力解决的,只好求助于官。
三,也看到一些人呼吁不要判死刑,而且还要分析这样那样的理由;我只能说这些人太冷静了,已经冷静的不是人了;在这样的事情面前,如果声音高度一致,政府就不能坐视不理,但如果起了巨大争议,政府就会乐得坐山观虎斗,你们先掐架,然后我来劝架,到最后为什么掐架忘记了。
    这些人在民间有个称呼,叫搅屎棍子。
    其实说归说,笑归笑,要想解决这件事,必须从根子上抓。
    首先就是责任到官,到村官,一旦发现这个村有人家无故多出一个孩子,当官的不管不问的,判十年,罚十万,连带丢官,在县级政府进行公示,杀一儆百!
    乡干部县级干部的升迁奖金等都跟这件事挂钩。
   这样的重典一出,买孩子的事情立刻就刹住。
   然后就是买孩子的和拐卖同罪,不但坐牢还要罚个倾家荡产。
   然后是举报买孩子的重奖。
   再然后国家放宽领养政策,让领养途径多一些。
   再然后是计划生育政策适当放宽,让孩子多一些。
   愿天下所有幸福人家的孩子都没有丢失的可能,愿所有没孩子的家庭都能通过正当途径领养,愿天下所有孩子都能平平安安长大,开开心心过好童年和少年!一个虽然没丢过孩子,但切齿痛恨人贩子的一个老百姓的呐喊!大家行动起来,用媒体的力量影响人世间的天平倾斜到良善的老百姓一边来。
不要和陌生人说话!前些年很流行,实际上今天防拐,这也是很重要的,家长如此,家长教小孩也如此,即使让小孩性格孤僻一点,但也是防止人贩子的一种代价吧!

klzxj 发表于 2015-6-18 15:30:16

不要和陌生人说话!前些年很流行,实际上今天防拐,这也是很重要的,家长如此,家长教小孩也如此,即使让小孩性格孤僻一点,但也是防止人贩子的一种代价吧!

撒旦 发表于 2015-6-18 19:3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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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ngshuli 发表于 2015-6-18 19:41:27

谁违法谁负责,不要以为村长拿了几百的工资就会变成神,为了几块钱大义灭亲,敢于得罪父老相亲,不要以为拿了3000多元工资就应该去死,一处罚就是十多万,很多公职人员买了房子也是节衣缩食,那个生活也很痛苦,人都是现实的,一切脱离民情的政策都是执行不下去的。政府不是万能无限责任公司,简政放权,放权放责,还权于民,还责于民。

¥过往云烟¥ 发表于 2015-6-19 05:18:39

{:tongue:}{:tongue:}{:victory:}

klzxj 发表于 2015-6-19 08:15:38

   我说的判十年,罚十万,虽然有些极端,但人贩子祸害极大,老话说的好,乱世须用重典!
   判十年,罚十万,是有个前提的,即当官的不管不问,即俗话说的政府不作为,为什么不可以呢,难道怕得罪少数买孩子的人嘛!别太现实了,我们的村官!
   “为人民服务”的本质是为90%以上的老百姓做主的,而不是、、、、、、、
    难道真堕落成“为人民币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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