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兰 发表于 2016-3-1 21:58:52

为给姐姐出气,开枪吓唬姐夫实在不妥

       犯罪嫌疑人孙某某的姐姐与姐夫闹矛盾纠纷,2016年1月20日20时30分许,孙从家中拿着一把射钉改装的枪到中枢街道茶花村姐夫钱某某的家中(其姐与其姐夫钱某某当时发生矛盾纠纷)开了两枪吓唬钱某某。       2月29日13时许,中枢派出所民警根据线索在三岔河镇抓获非法持有枪支的犯罪嫌疑人孙某某(男,18岁,三岔河镇大马路村人)。经鉴定,孙某某所持枪具有杀伤力,认定为枪支。案件在进一步侦办中。       (万事忍为高,退一步海阔天高,让三分心平气和;两口子的事,其它人最好少搀合。有句谚语:天上下雨地上流,两口子吵架不记仇,床头吵架床尾和;两口子和好了其他人下不来台了,或者越帮越“忙”,使本可以化解的小矛盾升级而有可能决绝造成很大的不可挽回的损失后果)

不高兴! 发表于 2016-3-1 22:09:21

警察队伍里面还有害群之马。
为党既为国,为国即为民。
在人民头上作威作福的,该通通赶出去!

salevan 发表于 2016-3-1 23:45:36

悲剧了!

墨斗 发表于 2016-3-2 00:34:18

不高兴! 发表于 2016-3-1 22:09
警察队伍里面还有害群之马。
为党既为国,为国即为民。
在人民头上作威作福的,该通通赶出去!

孙某某???

小猫猫 发表于 2016-3-2 08:49:15

{:shocked:}用枪吓唬姐夫,看来找媳妇还是找个老实的小舅子或者没有小舅子,这样靠谱啊!{:titter:}

美丽风景线 发表于 2016-3-2 09:15:56

世界之大,无奇不有。

千手涯 发表于 2016-3-2 10:17:28

林子大,什么鸟都有

博爱 发表于 2016-3-2 10:33:40

无语

剑兰 发表于 2016-3-2 11:10:54

不高兴! 发表于 2016-3-1 22:09
警察队伍里面还有害群之马。
为党既为国,为国即为民。
在人民头上作威作福的,该通通赶出去!

只要违法犯罪违背党纪国法,哪怕是周永康也照样做牢

诚信做人 发表于 2016-3-2 11:35:05

{:tongue:}{:tongue:}{:tongue:}
页: [1] 2 3 4
查看完整版本: 为给姐姐出气,开枪吓唬姐夫实在不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