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兰 发表于 2016-3-12 12:49:31

《民警快速处警,避免流血事件发生》

本帖最后由 剑兰 于 2016-3-12 13:00 编辑

       2016年3月10日,陆良县公安局巡逻特警大队快速反应,及时处警,及时消除一起重大流血事件隐患。       3月10日13时30分,陆良县公安局巡逻特警大队接到县局110指挥中心指令称:陆良县城天某御晏酒楼有人持镰刀打架,请求处警。       接警后,巡逻民警及时赶赴现场,当场抓获赵某某(男、汉族、家住陆良县中枢街道办事处)、王某(男、汉族、家住陆良县中枢街道办事处)、孙某某( 男、汉族、家住陆良县同乐街道办事处)等三名违法嫌疑人,缴获镰刀一把,手铐一副。       2016年3月10日,违法人员赵某某与天某御晏酒楼员工发生纠纷,赵某某便邀约王某、孙某某等三人手持镰刀、手铐到县城天某御晏酒楼找到杨某,三人用手铐将受害人烤起来用镰刀威胁并对其实施殴打,在此过程中,天某御晏酒楼十多名员工手持木棒等工具对抗赵某某、王某、孙某某等三人实施殴打。更大的事态一触即发,幸好民警及时赶到处警避免流血事件的发生,消除了重大隐患。      目前,违法人员某某、孙某某因涉嫌殴打他人被行政拘留十三日,王某因涉嫌殴打他人、非法携带管制刀具被合并行政拘留二十日,案件在进一步侦办中。

laoyang随遇而安 发表于 2016-3-12 17:33:02

社会复杂扰乱民心

一轮明月 发表于 2016-3-12 21:29:46

为公安点赞,希望保持常态化。

chc780214 发表于 2016-3-12 21:38:56

香,烤错了。应为铐

....1111 发表于 2016-3-12 22:56:31

人民警察好样的

男子汉 发表于 2016-3-13 08:01:01

现在的人是怎么拉,动不动,就是几刀,是不是电视看多拉,

曾经的曾经 发表于 2016-3-13 12:35:29

么!现在的小年轻、嚣张呢嘛、还用手铐、真是醉了。

大卫.沧浪 发表于 2016-3-13 13:37:53

严打。

天涯孤鸿 发表于 2016-3-13 17:57:24

为什么不实名呢?????

诚信做人 发表于 2016-3-14 08:43:24

严打!严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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