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莫古三少年盗窃现金五千多
3月13日,大莫古派出所破获一起入室盗窃5800元现金案,系两名13岁的朱某、陈某某和12岁的朱某某三少年所为,当天追回现金5600余元。因朱某、陈某某、朱某某未满16周岁,大莫古派出所责令其家长严加管教。当日上午11时,朱某某伙同朱某某、陈某某从朱某亮家后院翻墙进入撬门入室将锁在抽屉里的5800多元钱偷走,除用掉200多元外,民警找到三人时当场追缴5600元。 经审查,几少年以前先后四次到朱某亮家盗窃现金(2千元一次、200元一次、几十元一次、还有美元和韩币一次)。因朱某、陈某某、朱某某未满16周岁,大莫古派出所责令其家长严加管教。未成年保护法应该改名为未成年犯罪分子保护法,好孩子保护不了,尽保护坏人了。姑息养奸从人大就开始了,只是让行政,特别是基层背了黑锅。 小小年纪不学好、却干起了盗窃的勾当,实在是骇人听闻。我在想,是谁教坏了这些孩子?
哦,还有美元和韩元呢 青少年犯罪是一个社会问题。 {:19:}{:19:} 管教就行了????那不是助长犯罪,应该降低年龄 家庭教育缺失。 父母应该查查自身存在的问题,提高家庭教育力度。 每天在上学时段,还在县城的街上混的,基本上就是问题少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