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兰 发表于 2016-3-21 18:29:47

《大妈,随意砍毁别家果树这种做法要不得》

       俗话说得好,远亲不如近邻,抬头不见低头见,遇到大事小事最先能够帮上忙的还是邻居,邻里关系处理的好坏直接影响着生存的好坏。       大莫古镇麻舍所村本是邻居的王某某和戚某某两家人却因为土地矛盾而闹得很不愉快,今年67岁的大妈王某某将戚某某、王某某两家的桃树320棵砍毁,这一砍触犯了法律,经物价部门鉴定损失价值8万余元。近日,大莫古派出所民警依法传唤破坏生产经营的犯罪嫌疑人王某某(女)。        王大妈去年砍毁桃树后,因法定情节已被县公安局依法办理监视居住,这种泄愤最终害人害己,真是毁树容易栽树难啦。

changshuli 发表于 2016-3-21 20:18:01

老太太的战斗力好强啊,桃树应该还很小吧。

大卫.沧浪 发表于 2016-3-21 21:39:29

其中必有原因。

zgx540612 发表于 2016-3-21 22:14:54

{:19:}{:19:}

天涯孤鸿 发表于 2016-3-22 00:01:19

不会是陆军家的桃树吧!!!!!!!!!!!!!!!!那就太可惜了,多么好吃的桃子呀

一轮明月 发表于 2016-3-22 09:25:07

这种行为害人害已啊!

一轮明月 发表于 2016-3-22 09:25:56

这么大岁数啦,还要上一次法院,不值啊。

一轮明月 发表于 2016-3-22 09:26:29

遇事要淡定啊,违法的事情不能做。

郁金香 发表于 2016-3-22 10:58:00

这么大岁数啦,还做出种事来,哎!

郁金香 发表于 2016-3-22 10:58:13

这么大岁数啦,还做出种事来,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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