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爱
发表于 2016-3-26 08:42:48
警察也是人,有时候还是想想我们自己该做什么?能做什么?社会的和谐靠大家。
曾经的曾经
发表于 2016-3-28 09:17:39
萤火虫 发表于 2016-3-25 10:07
楼主发这个贴非常多余,没事找事
怎么个多余????
“言论自由”是每个公民的基本权利、中国宪法对公民权利做了明确规定,共有二十几项,其中就包括公民的言论自由。我国的公民在法律制度的规范下有自由表达自己意愿的权利,这是毫无疑问的。包括向政府提出建议、向国家提出有关批评意见,受到宪法和法律充分的保障。
独奏的精神
发表于 2016-3-28 10:15:56
理解理解,拿国家钱办私人事
军人风采
发表于 2016-3-28 17:30:36
曾经的曾经 发表于 2016-3-28 09:37
在板桥后所你车上包被抢之事现在怎么样?????
到现在什么动静都没有啊,我把有用的线索都给他们了,还是没反应,老百姓的事,很不是事啊!
萤火虫
发表于 2016-3-28 20:57:02
曾经的曾经 发表于 2016-3-28 09:17
怎么个多余????
“言论自由”是每个公民的基本权利、中国宪法对公民权利做了明确规定,共有二十几项 ...
你不敢跟我喝酒,所以,这贴,多余,呵呵!😂
1179378382
发表于 2016-3-29 10:10:21
自古忠孝难两钱
jiang_bmmmN
发表于 2016-3-30 01:06:27
以前在一中当老师现在当特警的吴波就不是好警察,嫖赌成了他的惯性
萤火虫
发表于 2016-3-30 07:16:31
曾经的曾经 发表于 2016-3-28 22:02
额、你凑过来点、 说的对呢 、 我啥都没说过哦
小样,你这马甲玩得好,加油!
萤火虫
发表于 2016-3-30 19:19:19
曾经的曾经 发表于 2016-3-30 18:47
不是玩的好不好、论坛这种形式,已算得上互联网时代的老古董了、但8年来、老鸨一直默默坚守、从未放弃陆 ...
所以我想请你喝酒
萤火虫
发表于 2016-3-30 20:00:01
曾经的曾经 发表于 2016-3-30 19:28
我不想和酒鬼交朋友
明白了,你喜欢吃狗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