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兰 发表于 2016-4-14 11:23:46

风清月明的太阳 发表于 2016-4-13 23:55
为什么不严打

想严打,但打不进去,年龄、身体比验兵还卡的严。

剑兰 发表于 2016-4-14 11:26:27

天涯孤鸿 发表于 2016-4-13 16:48
重点是偷鸡不着蚀把米

大小姐跑去找小弟弟,小弟弟搂着大什么来着,.....这年头,也怪不得当初小不点13岁搂着16岁的大姐姐。

剑兰 发表于 2016-4-14 11:29:41

涌盛旧货行 发表于 2016-4-13 17:01
为什么不让看坏人的脸了,要让人们都看清,坏人的模样。

是啊,本来应该让大家看到、记住,不知是哪级的那个高官会兴要求把嫌疑人的脸遮着

不想洗脚 发表于 2016-4-14 16:53:48

剑兰大兄弟给你32个赞,陆良治安宣传大使

岁月时光 发表于 2016-4-14 17:34:03

这样的帖子必须得顶上去。

wowotou 发表于 2016-4-14 18:55:06

本帖最后由 wowotou 于 2016-4-14 19:26 编辑

保护未成年人,是要保护守法的、遵守道德底线的未成年人;对于违法犯罪的,特别是犯罪性质恶劣、犯罪动机主观恶性大的未成年人,应当坚决给予惩罚,而不仅是交由家长严加管教(其实就是没有管教,家庭教育缺失。)。
于是乎,保护未成年人,在某些方面,成为保护违法犯罪的、没有道德底线的、作恶的未成年人。惜乎,悲矣!

稻花香 发表于 2016-4-14 21:15:04

本应是花季的年龄,可悲,可叹。

天涯孤鸿 发表于 2016-4-14 23:05:03

剑兰 发表于 2016-4-14 11:26
大小姐跑去找小弟弟,小弟弟搂着大什么来着,.....这年头,也怪不得当初小不点13岁搂着16岁的大姐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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吾__乃八戒也! 发表于 2016-4-15 10:27:10

我30多岁都认不得个小姐的电话小娃娃们厉害拉

剑兰 发表于 2016-4-15 11:26:39

不想洗脚 发表于 2016-4-14 16:53
剑兰大兄弟给你32个赞,陆良治安宣传大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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