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兰 发表于 2016-5-17 09:44:50

山水一角 发表于 2016-5-15 11:23
老板用了工就要付工资给人家,为什么天经地义的事总是这么难!

在派出所还说试用期是半年,大家都驳斥他,老板,那里有半年的试用期啊

剑兰 发表于 2016-5-17 09:47:19

liu_liu 发表于 2016-5-15 17:24
吃开房钱就报警啊,没必要扣人工资。看那个老板骂的话素质太差了。我看你是老板亲友吧。

人不被逼到滋处是不会走这一步的

剑兰 发表于 2016-5-17 09:48:30

莫凡 发表于 2016-5-17 08:29
两千五就要死要活的

小姑娘受不得侮辱

fiber 发表于 2016-5-17 11:17:25

一分钱憋死英雄汉路还长。。。。。

ch6399 发表于 2016-5-17 16:09:26

生命至上,高于一切!为参与救援的人民警察、消防武警官兵点赞!致敬!金色盾牌热血铸就,为了千家万户的安宁!您们辛苦了,我们的守护神!

不高兴! 发表于 2016-5-17 22:52:43

zgx540612 发表于 2016-5-14 21:50
社会经济环境严谨,老板佣工不良,打工者弱势无援而走极端的现象屡解屡现……可怜了我们的警察职业和消防官 ...

曾老师,我还是相信有内幕的。
开酒店那个应该还要在陆良混下去,做事肯定不会绝自己后路。
所以我个人觉得独奏的精神说的吃开房钱估计是真的,老板才会不给工资。
我还真不喜欢年纪轻轻男男女女头发染了黄飘飘的,感觉相当土!
我媳妇要染还要和我吵架,还没染成。

zgx540612 发表于 2016-5-17 23:38:15

不高兴! 发表于 2016-5-17 22:52
曾老师,我还是相信有内幕的。
开酒店那个应该还要在陆良混下去,做事肯定不会绝自己后路。
所以我个人 ...

完全有可能。但这些老板做些“黑吃黑,白吃黑”等等的无良事情或事件也是有可能的!只是我们对某些舆论上要睁大眼多看多想,而不好直接下结论才好呢。{:yx:}

happiness1 发表于 2016-5-18 13:43:38

生命只有一次,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

小小石头 发表于 2016-5-20 09:53:30

在生死一线,惊魂动魄的现场,总有警察和消防官兵们忙碌的身影,为了社会的平安稳定,你们辛苦了。

小小花朵 发表于 2016-5-21 11:03:44

真爱生命,为了自己同时也为了关心你的人!
页: 1 2 3 [4] 5 6
查看完整版本: 《公安机关成功解救一欲跳楼女青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