倡议:发起民众大规模坚决抵制陆良城市噪音活动!
本帖最后由 五星红旗 于 2016-7-24 12:18 编辑一直以来,陆良县城的噪音就在相关部门的不闻不问中持续着。
但是噪音对人们生活的影响已经让居民们忍无可忍。
论坛上抵制噪音的帖子层出不穷,却得不到政府部门的重视。
广告噪音车,广场舞,广告有声电子广告屏,居民区的扰民KTV(无隔音设施),垃圾噪音摩托,一切堂而皇之
政府部门完全置之不理。但我相信没有治理不了的城市,敷衍和搪塞不是你们的借口。陆良的乱停乱放不是治理的很好吗,给政府增加收入。
那为何小小的城区噪音治理不了???
那么既然政府部门管不了,不如大家自己管。再此,我们发起倡议,坚决抵制购买用大喇叭音响宣传扰民的缺德商家的产品,他们不仅缺德而且缺心,我们近期也看到了一些好现象,比如一些商家雇人举着广告牌,穿梭大街小巷,但没有锣鼓队,安静的宣传,我们支持这样的宣传方式。坚决呼吁广大民众抵制购买雅迪,奇瑞等等给广大老百姓带来噪音且长期不停的恶劣侵害老百姓生活的缺德、缺心眼商家的产品,呼吁他们滚出陆良。
支持彻底清理城区噪音的广大民众在此贴下回帖,支持并署网名,让政府看到老百姓的心声,呼吁相关单位为老百姓办实事!办好事!身在其位,必谋其政!当好百姓公仆,必有所作为!方得百姓归心!
楼主提出的广告噪音车,广场舞,广告有声电子广告屏,居民区的扰民KTV(无隔音设施),垃圾噪音摩托等噪音,也不能一概而论,白天他也是生活的一部份,如果晚上十点以后还产生,就的确是噪音啦,相关部门就需管一管。 在其位,谋其政,有几个人做得到,但是支持楼主 支持 支持 {:tongue:}{:tongue:} 支持 这个广告声音都算噪音么你白天你帽子街那边卖衣裳的 走一趟 特别是周末 震了头昏 城市生活白天噪音不得高于55分贝这是最高标准啦!不懂的大家去看一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噪音污染防治法,既然一切有法可依为何相关部门不进行治理?正常标准白天不得超过55分贝,夜晚不得超过45分贝,一切有法可依!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八条 违反关于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的法律规定,制造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这就直接把很简单的、常见的噪音扰民的情况直接归入了法律的调整范围之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