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女心惊 发表于 2010-10-29 18:13:56

【陆良新闻】50年化不开的仇恨

生活新报讯 记者 姚时美 通讯员 区倚 杨君
  “我不想要他死,我要让他生不如死!”法庭上,73岁的被告人王建平如是说。10月9日上午,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备受当地关注的“土改寻仇案”作出一审判决,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11年,赔偿被害人家属经济损失3万元。
  去年6月7日凌晨,曲靖市陆良县78岁的王老汉(王强)被人发现倒在自家房间里。案发现场一片狼藉,被害人双眼被刺,右手手指被切断,两只脚的后跟也被各割一刀,已经奄奄一息。
  据王强陈述,案发时,王建平拿着电筒闯进他的房间,一听声音就知道是来报复了,因为觉得年轻时的做法错了,自己就没有反抗也没有叫喊。
  当年土改时,王强是村干部。在划“阶级成分”时,王建平家被划为“地主”,王强给他们家造成了很大伤害,这些仇恨深深地埋在当时年仅14岁的王建平心里。光阴似箭,当年的王建平如今已成了七旬老人,几十年来,复仇的念头一直不曾忘却,如今外出他乡招亲的王建平见子女都已成家立业,了无牵挂,便伺机找到王强报仇。受伤的王强被家人发现后送往医院,最终不治身亡。
  (文中涉案人员均为化名)
  ■法官说法
  建立不良心理发现和干预渠道值得重视
  特殊历史时期留下的心理阴影,竟然在50多年后采取极端报复方式。近年来,随着个人极端暴力事件的频频发生,个体的不良心理状况已成为和谐社会发展过程中不得不重视的重要要素之一。
  如何对这部分存在心理阴影者加强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引导他们正确对待自己、他人和社会,如何采取一些化解“仇恨”的办法,最大限度地减少社会对抗,办案法官认为首先要通过类似“心理咨询”、“送温暖”等活动,塑造不良心理者理性平和、积极向上的社会心态。同时对一些性格孤僻、容易走极端的个人要早发现、早教育、早引导,消除他们的不平衡感和自卑感,为其提供一个合理的心理倾诉渠道。其次是加强对泄愤报复性事件的引导,尤其是新闻媒体要从正确的角度报道,减少“示范效应”。最后是建立极端暴力事件防范机制,预防此类犯罪发生。

小妮子 发表于 2010-10-29 18:31:10

醉清风 发表于 2010-10-29 20:21:04

{:6_247:}

桑少 发表于 2010-10-29 21:06:31

一种 信念················

一艮 发表于 2010-10-29 22:21:31

历史演变的现实悲剧

山高 发表于 2010-10-29 22:59:50

召夸发生的事。

我的ID最NB 发表于 2010-11-1 00:16:35

谁应该给当初的仇恨买单呢?答案恐怕只有国家,国家在过去的一些做法,需要国家亲自给他们买单。个人只是替罪羊。个人浅见,欢迎拍砖。

大卫.沧浪 发表于 2010-11-1 08:32:50

苦海无边回头是岸

别玩啦 发表于 2010-11-1 09:07:56

咋个说呢。。。。。。

炸芋头 发表于 2010-11-1 13:21:54

话说当年村长的权力真的很大,“出身”不好的人被整的确实很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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