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兰 发表于 2016-11-25 11:30:26

多少人在国内本来生活的很好很有品味有尊严,曾经羡慕外国去了外国,真去了并非如此,苟且偷生的活着。所以,那里好,自己生存的地方最好。

雪域之光 发表于 2016-11-25 11:44:48

陆良的社会治理存在很大的问题:极度混乱的交通、极度糟糕的社会治安、极度腐败的政府(集体财产私有化)、极度污染的环境(中央已经开始问责)、极度糟糕的城市规划。土地被征收导致的流民和吸毒人员随处可见,整个城市脏乱差。

剑兰 发表于 2016-11-25 12:05:44

爆料是对的,各人发表看法也是对的。但是有的人不知好歹发不来声。低龄犯罪非常突出了,本不该发这些低龄犯罪的出来,就因为有些唯恐天下不乱的人不敢指责小偷强盗,总拿政府拿警察拿社会来说事发牢骚,才发几条给大家看看,这么一些小娃娃就出来混社会犯罪,这是怪谁?他们是哪里的?一家教育一个教不好管不住,放到社会上祸害人,最后倒怪干事的是吃干饭的,世上哪有这么昧着良心说话不懂感恩的人?在以警察为主的各方努力下,长期以来的社会太平和谐咋个不说不发表评论一哈?怪了。

KYY 发表于 2016-11-25 12:42:52

静候破案佳音。平时出门在外还是要多注意自身安全

军人风采 发表于 2016-11-25 14:23:31

估计渺茫,我的到现在一点消息都没有

军人风采 发表于 2016-11-25 14:24:20

估计渺茫,我的到现在一点消息都没有
http://www.luliang.org/forum.php?mod=viewthread&tid=113806&extra=page%3D1

曾经的曾经 发表于 2016-11-25 21:49:05

剑兰 发表于 2016-11-24 14:51
咋个拿得那么准

当时我就在案发现场附近 从受害人被抢之后到民警带走受害人我一直就在现场

曾经的曾经 发表于 2016-11-25 22:11:17

剑兰 发表于 2016-11-24 14:54
做好自己的事,不传播杂音和负能量

维护“言论自由”是每个公民的基本权利,中国宪法对公民权利做了明确规定,共有二十几项,其中就包括公民的言论自由。我国的公民在法律制度的规范下有自由表达自己意愿的权利,这是毫无疑问的。包括向政府提出建议、向国家提出有关批评意见,受到宪法和法律充分的保障。。。。
我只是通过这个案例。来提示陆良父老乡亲,年关将至,偷盗,抢劫逐步升温,提示陆良父老乡亲做好各种防范措施,陆良将近75万人口,光靠有限的警力是不够的,要靠大家一起来维护陆良治安问题,喷我传播杂音和负能量。不解! !!
我虽然是陆良大家庭普通的一员,却始终相信陆良能在我们大家的共同努力下变的更好……

曾经的曾经 发表于 2016-11-25 22:27:10

剑兰 发表于 2016-11-25 11:24
有的楼主那种发言从小处看,说直了就是给人一种打霍霍枪的感觉,有种偷换概念骨子里惧怕强恶,假若真在街上 ...

不解!
说实话。。我感觉我还算比较正义的人,现在到我店面里买服装的顾客 我都要提示他们自己试衣服是要小心 试衣服时自己脱下的衣服不要随便乱放小心让不法分子可乘之机 我曾经就遇到一位顾客到我店面买衣服,自己的衣服摆在货架上 被小偷盯上,小偷准备盗窃时,被我制止了,后来就被一群小偷到我铺面里用刀片划乱我30多条裤子。。。。

曾经的曾经 发表于 2016-11-25 22:51:42

本帖最后由 曾经的曾经 于 2016-11-25 22:59 编辑

请问剑兰我这叫传播杂音和负能量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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