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兰 发表于 2016-11-24 09:59:20

非法购买来历不明摩托车要承担坐牢风险

       陆良华侨农场的王某昌于2016年1月份在农场八队向一个陌生小伙子用800元钱购买了一辆价值6000元的两轮摩托车,王某自以为捡了个便宜,经常喜滋滋的骑着摩托车出行,可这样的好景不长。      近日,陆良县公安局农场派出所民警在日常工作中发现王某昌(家住陆良县华侨农场)有一辆可疑红色无牌弯梁两轮摩托车。面对民警的提问,王某昌本人坚持说摩托车是他自己买的。      民警当场对摩托车的发动机、车架号码进行拍照,并将摩托车发动机号及时上网查询,得知该摩托车系被盗车辆,民警随即将摩托车进行扣押,并传唤王某昌到派出所接受进一步调查。      农场派出所民警经核对被盗摩托车信息得知,该辆被摩托车系马街镇村民尚某彦于2011年所购买,当时购价为6000元,尚某彦于2015年11月6日晚上19时左右停放在县城“吉玛特”超市门前被盗走,农场派出所查获的这辆摩托车正是其被盗的摩托车。农场派出所民警及时联系到被盗摩托车车主尚某彦,并将被盗摩托车归还车主尚某彦。11月2日,尚某彦家人将一面鲜红的锦旗送到农场派出所对民警表示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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