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星 发表于 2011-3-30 09:17:05

闪婚要玩得起 领证你后悔了吗?

“闪电结婚”是继“爱情速配”后又一种情感快餐。它指的是男女双方在极短的时间里从相识、相爱到结婚。是有别于“一见钟情”、“一夜情”的一种实质性婚姻模式。对于这种现象,各人评价不一。这里收录的只是几位网友的一己之见。

  “闪婚”如快餐

  计小贞(广州网友):

  物质条件的丰富,使作为新新人类的我们,压根就不知道计划经济时代父辈们生活的艰辛。物质的丰富,也使我们远离了过去那种夫妻关系终其一生的感情配给制。婚姻手续的简化,也给我们提供了更加轻松出入“围城”的便利。

  结了离,离了又结,不就像是在感觉有点饥饿的夜晚,前脚踏进“七十一”买了只热狗,觉得不对胃口,后脚又跑进“快客”去买另一个汉堡换换口味一样吗?。要是还感觉不爽,接下来还有大把好吃的等着自己,不愁找不到更好的。

  嗜好“闪婚”的朋友,在你的心目中,婚姻,莫非就是这么个在便利超市里可以挑挑拣拣的商品?那么感情呢,感情成分是不是就可以忽略不计了呢?不,计还是要计的,只不过有些朋友不称之为“感情成分”,而是换之以经济学中的规范称谓——“感情成本”。

  既然被称为成本,也就是可以用钱来评估的了。吃一只热狗,嚼一个汉堡,之后总得要用纸巾来擦擦嘴(注:当然,在能省事就省事的现今,老土的手帕跟老派爱情一样,也早被新时代的一次性纸巾所取代了),那么,那种被用过即丢的纸巾的价值,也就是等同于在吃过一次爱情便当后,为之付出的感情成本了。

  这个剥去脉脉温情面纱的比喻,是我领教了学姐Linda两次浪漫闪婚后获得的灵感。就因为在酒吧里跟素不相识的阿海,跳了一段酣畅淋漓的热舞,有了一次眼神相对的碰撞,两个半月后,两人就去领了证。还没等办过喜宴,Linda就已经开始觉得生活中的阿海没劲了。她数落阿海除了舞技热辣点、眼神迷人点外,再没有什么可稀罕的。

  还不到4个月,Linda又同网上认识的“我是狼”相爱了。其结果是手续的进一步简化,前脚与阿海去民政局办离婚,后脚就跟“我是狼”办了新证。不过,几个月后,Linda又觉得“我是狼”不像在网上那样始终野性勃发,激情四射。想到漫漫无边的粗茶淡饭生活,以及苦海无涯的柴米油盐未来,Linda又打算回头,去搜寻新的彼岸了。

亲爱的Linda们啊,钱可以用完了再挣,挣到了再到超市里去买便当快餐。但你的青春和感情却不可能永远不折旧、不磨损。真到了那一天,你会不会穷困潦倒,而被孤独地流放到婚姻城堡外的荒原上呢?

  不要和爱擦身而过

  Mokan(上海网友):

  前个月东视新闻播放了一对新人仅认识13小时就喜结连理的新闻。新郎说:“我的婚姻并非一时冲动与激情。”新娘回答说:“如果我没把握,不会这么做。”但来宾们对闪电结婚还是持怀疑的态度 ——毕竟了解一个人需要时间。

  与爷爷奶奶一辈婚姻相比,现代人对婚姻似乎带有惧怕感。在过去,婚姻是如此简单,只要父母之命,媒妁之言,门当户对,当事男女也只有在新婚之夜才能见面,即可携手一生。这可比闪婚一族还快喔!我外公外婆就是这样一对。

  曾问过外婆,在结婚前没见过外公心里放心吗?外婆答得也干脆:“那时都这样,何况你外公也不错。以前媒婆和父母都说好,就由不得你不嫁了。”

  倒也是,以前连没见过面都能结婚,为何现在闪电结婚就不行呢?是现代人变得谨慎?是现代人不信任对方?还是现代人害怕婚姻失败?

  还记得你喜欢橱窗里一件心爱的衣服,却嫌它太贵而离去的情景吗?当你觉得你做梦都梦到这件衣服,并去商店购买时,营业员却告诉你已卖完了,你当时是多么的遗憾啊?虽然爱人和衣服不能等同,但道理是一样的。

勇敢者的游戏

655600 发表于 2011-3-30 10:05:28

纯属累了,来坐哈沙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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