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大哥 发表于 2017-6-23 08:06:49

Bao 发表于 2017-6-27 15:53:37

楼主你好,我是论坛管理员。
陆论是公共场所,对所有人开放,你所发表的言论会被很多人看到。若散布谣言,或没有证据,捏造事实对他们名誉造成损害需要负法律责任。

本帖若陈述不实请自行删除,否则后果自负。
特此告知!

argery 发表于 2017-6-27 17:37:02

出票日期,2017年6月27日{:tongue:}

zgx540612 发表于 2017-6-28 09:24:53

梦回朝阳 发表于 2017-6-28 08:32
作为不明真相的吃瓜群众一员,看到这样的消息很是高兴,因为通过现在的互联网+,让一些只手遮天的事情盖不 ...

这个回帖在理,对事务促成解决的作用应予肯定——它也是网坛正能量的一部分!{:1_1:}

梦回朝阳 发表于 2017-6-28 08:32:18

作为不明真相的吃瓜群众一员,看到这样的消息很是高兴,因为通过现在的互联网+,让一些只手遮天的事情盖不住了,楼主所发的内容有没有全部属实我们不知,但必须肯定和认可的一个事实是老蚊子发的说明中第一张图已经说明了一切,楼主6月23日发的贴,然后6月27日终于把拖欠人家的4月份工资给发了,这充分说明了有部分事实确实存在,其它的有没有夸大或者诽谤的我不得而知,但就冲着因为发帖才把拖欠工资发的这一条,必须给楼主鼓掌。换过来讲,如果没有楼主发这个贴,这些员工4月份的工资什么时候发估计真是个未知数。

没名 发表于 2017-6-27 20:03:18

都是陆良人,也听说了一些,挪用职工养老保险金己长达4年之多,一至没交是事实,工资拖欠最长3,4个月。

︶ㄣ荔枝↗ 发表于 2017-6-23 08:40:44

前三条不了解情况不发表评论,第四条也算罪证?太扯了吧?

zgx540612 发表于 2017-6-23 08:44:38

{:dizzy:}{:dizzy:}{:dizzy:}

哭嘴子 发表于 2017-6-23 09:13:44

︶ㄣ荔枝↗ 发表于 2017-6-23 08:40
前三条不了解情况不发表评论,第四条也算罪证?太扯了吧?

人家没说是“罪证”,人家是列举如何黑心的,我绝得第四条可以算作黑心,如果赚取了利润还不为员工谋福利,你愿意跟着这个老板干?

千手涯 发表于 2017-6-23 09:25:05

够黑

1179378382 发表于 2017-6-23 09:43:16

{:cry:}{:sad:}

不想洗脚 发表于 2017-6-23 10:38:03

︶ㄣ荔枝↗ 发表于 2017-6-23 08:40
前三条不了解情况不发表评论,第四条也算罪证?太扯了吧?

劳动人民文化水平有限,你来描述一哈嘛

不想洗脚 发表于 2017-6-23 10:38:14

︶ㄣ荔枝↗ 发表于 2017-6-23 08:40
前三条不了解情况不发表评论,第四条也算罪证?太扯了吧?

劳动人民文化水平有限,你来描述一哈嘛

假装不正经丶 发表于 2017-6-23 12:00:21

为富不仁

博爱 发表于 2017-6-23 16:3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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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版本: 黑心商人——陆良荣*化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