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0日起,陆良县城这些车辆要禁止通行和非法营运!
来源:陆良县广播电视台 发布时间:2017-08-07 10:55:38陆良县人民政府关于县城城区
部分车辆禁止通行和禁止非法营运的通告
为维护县城城区交通秩序,改善市容环境,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畅通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国务院《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县人民政府决定,在县城城区,对部分车辆实行禁止通行,同时对从事非法客运的三轮车、电动车、老年代步车及无牌无照车辆和其他社会车辆进行严厉打击。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行车辆、范围、时间
(一)禁行车辆:三轮车、三(四)轮电瓶车、老年代步车及无牌无照等车辆。
(二)禁行范围:东:南盘江河道为界以西;西:沙林大道以东;南:南盘江河道为界以北;北:青山烈士陵园、大坡树社区以南。
(三)禁行时间:全天24小时禁止在禁行范围内道路通行。
二、注意事项
(一)禁行区内用于物流和生活服务保障的三轮车、电瓶车凭身份证(户口簿)、购车发票、车辆合格证等证件,到县交警大队申报、申领《入城通行证》方可准入。
(二)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纯电动轿车、混合动力轿车等电动四轮车,到县车管所办理牌证,牌证齐全后方可上路行驶。
(三)营运车辆和其他社会车辆必须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和行业管理规定安全文明行驶,不得乱停乱放。
三、自公告施行之日起,凡是违反禁令闯入禁行范围的,乱停乱放的,非法营运的三轮车、电动车、老年代步车及无牌无照车辆由有关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依法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县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要对非法生产、组装和销售三轮车、电瓶车、老年代步车等违法行为进行查处,从源头上有效控制上市经营。
五、拒绝、阻挠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或者扰乱社会公共秩序的,由县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的规定予以处罚;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依法整治规范三轮车、电瓶车、老年代步车是大势所趋、民心所向,希望广大三轮车、电瓶车、老年代步车车主自觉遵守,积极配合整治行动,立即停止非法营运活动,同时呼吁广大市民,为了自身安全,拒乘三轮车、电瓶车、老年代步车。
本通告自2017年8月10日起施行。特此通告。
陆良县人民政府
2017年7月25日
电瓶车,老年车,其实都不是正规厂家生产,无牌无证,不能买保险。驾驶员更是没有一点交通意识。尤其是一些老年人,有时候看着都让人胆战心惊。出现交通事故,伤亡很大。是应该管控了。因为都是外地生产的,当地关键是要控制销售渠道。从源头打击。要不然老百姓几万元买了,又不让上路,也是一个矛盾。 骑电动三轮车拉客的很多都是老弱病残或者家庭收入来源比较单一的人,出台这个政策无疑给他们的生活带来了不便,但转回头来想一想,他们当中很多人交通意识差,三轮车本来就不稳,城里减速带又多,很多时候,他们过减速带都是很缓慢,而且减速很快,确实容易引发交通事故,一旦出现交通事故,没得保险,他们自身抵御风险的能力又不强,所以,限制一下可能从眼前来说给他们带来了很多的不方便,但从长远来看,本人觉得还是对他们自己负责! 跑这些车的都是些什么人?大多失地少地农民,希望这些人也能得到好的安排处理吧 规定是还规定,就看是否落到实处。 好事情 支持 {:tongue:}{:tongue:}{:tongue:} 遭秧的都是穷人 这东西对、但是现在陆良公交设施不完善、城市配套、设施基本等于没有,这东西也只有穷人需要吧!不过值得鼓励的是、禁止老年代步车、这我非常支持、大家明白意思了吧!鼓励大家买轿车,但是城里堵城什么样子、有领导出来走几步、应该好好管下客运面包车都是超载的,大货车超载、治安、建议修高架桥、城里太堵了 千手涯 发表于 2017-8-8 11:40
好事情
的确是 泪洒疆场 发表于 2017-8-8 12:18
支持
嗯嗯{:mocs_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