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情貌似说得过去,于法呢?
这就是需要讨论的话题了。如果这个建议它确实对陆良原护城河流及市政、交通、卫生和市场管理、群众生活有利,开发及规划都是可以通过的啊!{:yx:} 卖菜老头一声吼“都怪你们这些学生,把我们的菜市场都堵了。” 咋个整 发表于 2017-11-18 08:08
面对相关部门的不作为,我们老百姓只能呵呵
作为了堵路的马上就成了老百姓,执法的成了欺负老百姓。老百姓就是个垃圾词语,任何利益受损的都可以高举老百姓的旗帜占领道德制高点。实际上要走路的,要买菜的都是老百姓,利益诉求不同,但我还是支持路是用来走的,占道经营不应该。 最后一张图片哪个老大爷是不是穿越来的? ryan 发表于 2017-11-19 16:10
卖菜老头一声吼“都怪你们这些学生,把我们的菜市场都堵了。”
所以说:“各有所需,利益一枝各表,忘了这不是在说书”啊!{:yx:} changshuli 发表于 2017-11-19 21:13
作为了堵路的马上就成了老百姓,执法的成了欺负老百姓。老百姓就是个垃圾词语,任何利益受损的都可以高举 ...
诉求没错,走路也没错,讨论解决方案就一定要看看问题所在的空间大小,再做出一个大家都好并能发展创意的规划来才是大家所希望的呢!其实,这也就是我们《陆良论坛》的坛风了啊。{:yx:} 不高兴! 发表于 2017-11-19 21:31
最后一张图片哪个老大爷是不是穿越来的?
很可能的,市场嘛:它在某种程度上也是河流啊!{:yx:} 告诉你,路在深深的夜里 不想洗脚 发表于 2017-11-21 15:09
告诉你,路在深深的夜里
确实哪个时候有路,但你就不怕“月黑风高”啊?{:titt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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