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良一客车司机严重超载被判刑!
客车超载被判刑危险驾驶不能“行”
近日,陆良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危险驾驶案,以危险驾驶罪依法判处被告人殷某生拘役四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八千元。
案 情 简 介
2017年10月27日,被告人殷某生驾驶一辆中型普通客车由芳华集镇驶往雨补村,16时23分,其驾车行至陆良县后雨线时被交警部门查获。经查,该客车核准载客19人,实载39人,超载20人。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殷某生在道路上从事旅客运输,严重超过核定乘员载客,其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严重超载行为本身存在重大的安全隐患,一旦发生交通事故,会造成无法挽回的后果,带来大量的人员伤亡以及财产损失。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已纳入了刑罚处罚范畴,请广大驾驶员朋友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对客车超载说“不”!
法律小常识
《刑法修正案九》133条规定:
将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修改为:“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判的好!{:yx:} 活该
为了多赚钱,完全不顾乘客的安危,一路拉客,坐车上都害怕! 判得好
如今违法乱纪成常态了,坐到不超载的车才是奇迹,特别是拉客的面包车,多收我几元钱我无所谓,但人多了挤着难受,还不安全。 changshuli 发表于 2017-12-25 20:52
如今违法乱纪成常态了,坐到不超载的车才是奇迹,特别是拉客的面包车,多收我几元钱我无所谓,但人多了挤着 ...
还有车么开了会飞,不顾别人死活 应该判几年而不是几个月,判的太轻了,为了钱不顾别人的生命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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