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良:向丧葬陋习开战
陆良:向丧葬陋习开战本报记者邱华 通讯员顾贵明 李星易 郑昆红
2月25日,陆良县召开殡葬改革工作推进会,打响了陆良县殡葬改革最后攻坚战。
从3月1日零时起,全县行政区域内的城乡居民死亡火化率100%、骨灰入公墓安葬率100%。
至3月5日,陆良县已有56例采用火化,没再出现一起土葬。从此,陆良县殡葬改革迈出了成功的第一步。
传统陋习
一堵无形的墙
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陆良县城乡群众的物质文化生活有了较大改善。但与此格格不入的传统丧葬陋习如同一堵无形沉重的墙,给现代文明带来了巨大的冲击。
据陆良县民政局局长李政介绍,城乡居民一旦家人去世后,儿女们便张罗着大操大办丧事,借机风风光光耍排场、争面子。就连平时不管不顾父母、长辈生活的人也在不知不觉中陷入了“打肿脸充胖子”的攀比怪圈,玩起“生前不孝死后孝”的把戏,哪怕背上沉重债务也不惜争一回“面子”。
据初步统计,普通人家置办一回丧事,少不了两三万元的支出;而家境稍微好一点的人家,开支则在五六万元左右。真可谓“死人不吃饭,家当糟一半”。更为糟糕的是,一些人家为了争一回“面子”,也咬紧牙关跟着大办丧事。结果,事后算账时却弄得兄弟反目、妯娌成仇,影响了家庭和谐。
此外,屡禁不止的县城街头和乡村大道“游丧”“闹丧”陋习,也是令人深恶痛绝的。
据陆良县土地局局长刘强介绍,长期以来,由于深受“入土为安”旧的丧葬观念影响,占用耕地和林地造坟建墓、乱埋乱葬,甚至于建造“活人墓”的行为随处可见,超大面积建坟、坟墓扩规建设现象时有发生,有限的土地资源在不断减少,宝贵的林地资源受到侵害。
“死人与活人争地”的现象更显突出,为了让死者入土为安,许多农户不得不在自家的责任田中建造坟墓,良田良地被占用。以“西石”“江召”“曲陆”3条高速公路沿线为例,可视范围内的各类坟墓就达2.8万多座,其中200米范围内的将近1.8万座,“青山白化”俨然成了陆良的一道独特“风景线”。
由土葬行为衍生出来的打碑造墓、堪舆风水、布道颂经等行当成为一个生意兴隆的配套产业,既浪费了宝贵的资源,还败坏了社会风气。
势在必行
一道绕不开的坎
早在2013年2月,陆良县中枢街道办事处按照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在县民政、公安、工商、城市综合执法等部门的支持配合下,大刀阔斧地整治县城“游丧”“闹丧”陋习,使严重干扰居民生活、阻塞县城交通、破坏城市环境、影响地方形象的沉渣陋习被坚决革除,社会管理工作迈出了坚实的一步。
然而,对于殡葬改革工作中最为关键、最为艰巨、最为复杂的土葬改火葬环节却迟迟未能落实,城乡居民火化率仅仅只占4%左右,远远低于全省平均水平。对此,陆良县勇于直面矛盾和问题,充分认识到火葬工作是既无法绕开又躲避不掉的一道坎,无论如何也要啃下这块“硬骨头”。
于是,从去年下半年开始,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韧劲和作风,一步一个脚印地拉开了殡葬改革的大幕。
首先是规范石材行业,取缔制碑行当。自去年8月开始,中枢街道按照县委、县政府的要求,以提升人居环境为契机,专门成立了专项整治工作小组,有计划、有目的地对分布在324国道、 326国道两侧和城乡结合部地带的102家石材加工企业进行有序规范引导,坚决关停、取缔了90多家无证无照、专门制作墓碑的石材加工企业,从源头上加以管控。采取“堵疏结合,建管并举”的办法,按照“科技、环保、美观”的总体要求和“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一标准、分户建设”的模式,将西桥社区130多亩工矿企业废弃地拿出来开办符合环保标准的建筑石材加工产业园,全面引导和推动石材加工转型升级。
再者是分类兴建公墓,做实配套工作。一方面,于去年对原县级宝马山经营性公墓进行升级改造,扩建墓区使用面积,进一步提升公墓建设标准。并认真落实殡葬服务项目、收费标准、服务内容、服务程序、服务承诺、服务监督“六公开”制度,切实提升殡仪馆服务能力,初步实现殡葬服务优质化和殡葬队伍标准化目标。另一方面,加速乡镇级和村级农村公益性公墓的建设步伐。截至今年2月底,全县已完成板桥镇车马堡公墓、三岔河镇清河公墓和大坝公墓等12个镇级公益性公墓的建设任务,同步完成了龙海乡的雨古、古都依、树搭棚、双箐口和大竹园5个村级公益性公墓。目前,一批村级公益性公墓正着手规划和建设。
同时,加大宣传力度,从2月1日开始,陆良县全方位动用媒体资源,大张旗鼓地在陆良电视台全文播放《陆良县人民政府关于实行遗体火化的通告》内容,并用移动、联通、电信、陆良民政微信平台和县城同乐广场公益广告电子屏等新媒体资源对《通告》信息内容和殡葬改革标语进行发送。
为确保殡葬改革这项系统工程的善始善终,形成推动殡葬改革的强大合力,该县还着力强化协调联动机制,进一步细化和明确民政、国土、公安、环保、林业、城市综合执法等相关部门的职能职责。同步建立健全了与之相配套、相适应的“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殡葬改革运行机制、跟踪报告机制、督查考核机制和责任追究机制,倒逼县直相关部门、11个乡(镇、街道)、华侨管理区和148个村(居)委会干部推动殡葬改革工作的积极性和主观能动性,强势推动工作责任的有效落实。
如今,规定已生效,全县行政区域内的城乡居民死亡火化率100%、骨灰入公墓安葬率100%,全面进入实质性实施阶段。
松荫斋 发表于 2018-3-10 21:23
最好改为“传统丧葬习俗”要恰当点,不然那些烈士陵园也是陋习?
这些不是重点。关键的是:真正能使殡葬改革变得“简便化,经济有序化,礼仪尊严化”,避免过度的“服务市场产业化”,使大家从一个耗费的怪圈又跳入另一个“垄断的怪圈”就不好了!如能做到这点,我想,就是那些反对的人想“反对”都不肯反对的。{:yx:} 政府垄断卖墓地赚钱,更是死不起,不尊重自古以来入土为安的文化习俗,怎么少数民簇不敢整,一视同仁舍。 用个“陋习”,恰不恰当?要是没有这种陋习?何来的十三陵、马王堆汉墓、中山陵,甚至陆良人引以为荣的爨龙颜碑和爨宝子碑、祥光碑等?现在成了“陋习”了。 没有这种“陋习”将没有埃及金字塔,更没有木乃伊,也不会有元谋人、山顶洞人、北京人化石等等。 转变观念,与时俱进。 最好改为“传统丧葬习俗”要恰当点,不然那些烈士陵园也是陋习? 说么说火化、公墓费用给有报销? 这种转变值得推广,但是究竟能不能让老百姓心甘情愿的去做,这就值得推敲了!垄断,昂贵,这些都是值得深究的问题! 但是我听说现在陆良殡仪馆现在卖的官才有卖9600,贵的,最少的300,为什么不统一价钱,这不是也是浪费吗,本来是个好事情,为什么这样呢 哈哈哈哈,听说有一家老人夜里刚刚不在掉,镇政府,街道办,派出所的,统统冲到他家。
具体细节也不清楚了,不过说是,一个小时就达成了协议,天一亮就送殡仪馆火化掉。
页:
[1]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