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大搬走是怎么个意思?
公安局、县政府 123789 发表于 2019-2-28 15:00
应该直接撞开,损失由当道者承担!
这个我也赞成。应该有个明文规定,消防,医院,特警,110等一些关键路口和通道要有规定标识,要规范停车。对于堵住路口和通道的一切车辆,扣12分罚款2000元,拘留或者半年(一年)不得驾驶车辆。如果造成重大损失的应该追究车主的责任,或刑事或赔偿事主的损失。(因为你的不良给社会带来不便和损失,你应该为你的行为负责,三年前,摆漾河村13间房屋失火,造成那几家人大年三十的找房,蹲在别人家的房屋里含泪过年)。 本帖最后由 zgx540612 于 2019-3-3 11:13 编辑
lhx 发表于 2019-3-2 08:44
片面之词,停车当道是人的素质问题,消防队应该在门口规定一定范围,不影响车辆出入,这个才能解决问题, ...
据我所知和所见,哪个地方是有警示标志的!关键的是:谁来执行并罚款啊?!{:titter:} zgx540612 发表于 2019-3-3 00:19
据我所知和所见,哪个地方是有警示标志的!关键的是:谁来执行并罚款啊?!
消防队门口天天站着值班的,值班的人熟视无睹吗?再说政府应该把消防队搬迁出去,在那里地点狭窄,停车都停不了几张,更不用说消防队平常的演练是咋个搞的 lhx 发表于 2019-3-3 15:31
消防队门口天天站着值班的,值班的人熟视无睹吗?再说政府应该把消防队搬迁出去,在那里地点狭窄,停车都 ...
值班的人我也见到了,他们是有提醒责任,这一点我也注意过了。但关键的一点,再怎么样,他们也没有处罚权啊!另哪个地方每天交警队办理业务的车辆等也太多了,而现在陆良的私家车也太多了,基本每条街都停的满满的……令人费猜呢——说句老实话:这几个处事保安的单位不搬出去,相反成了制造事端的源头和热点,这才是需要根本考虑的问题啊!{:mocs_36:} 123789 发表于 2019-2-28 15:00
应该直接撞开,损失由当道者承担!
此话说得有理。 lhx 发表于 2019-3-2 08:49
我也呼吁有关部门把鑫诚国际的水电费解决一下,让住户自己到电力公司,自来水公司缴费,鑫诚国际的居民用电 ...
铺面1块钱一度 大禹治水怎么治,堵到最后只会引起民愤,一味的罚款,想过如何解决百姓停车难的问题了吗?谁真正关心过百姓的难处,每天一味的罚款,贴条,在道路上设上一块“此路段禁止停车”的牌子,然后每天闪着灯去贴条,这是人性化的管理吗?很多可以停车的地方都被占用,谁去管。 jiafei520 发表于 2019-4-2 14:56
铺面1块钱一度
{:23:}这个是商业用电,我是说居民用电收的高啊 虎之风 发表于 2019-4-3 16:52
大禹治水怎么治,堵到最后只会引起民愤,一味的罚款,想过如何解决百姓停车难的问题了吗?谁真正关心过百姓 ...
{:23:}这就是中国现状,在他们眼里只有处罚才能解决问题,为什么不多为百姓提供点方便呢,能不能多在路边提供一部分免费的停车位呢?再说,有偿停车收费能不能合理些?交警队的罚款能不能拿来建设免费的停车场呢?不能老是往腰包理装吧!广场画出来搞娱乐设施,搞外包停车场,现在真是应了那句“见钱能是鬼推磨,钱是万能的”,哪管人民的疾苦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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