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理与真理
道理由事物形成的过程细节组成,所以任何事物的出现或存在,它必有所形成的道理存在,但不一定符合社会道德的规范要求,而与必须显示其主观动机、行为最终结果性质相一致的“真理”认定相区别。由于它没有“真理”的规范要求而只有“道理”要素存在,所以,就有了专为“真理”及“真理轻重认定”的法学、行政管理等职业出现,并在生活中必须允许任意行为做出自我申辩或帮助申辩的权利和义务,以达到避免认定错误的出现和发生,使得人间和社会秩序教化得到长足的发展或延续——而如果做不到这一点,或直接将“道理”认定成了“真理”,哪就一定会给社会存在的秩序带来极大的损害而难以弥补了!!{:17:} {:17:} 花卫军 发表于 2024-12-6 22:22
{:23:} 我,胡汉三 发表于 2024-12-8 08:48
{:23:} {:sa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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