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起征点调整,你是受益者吗?
全国人大常委会于2011年6月30日表决通过源于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该法从9月1日开始实施。第三条第一项修改为:“工资、薪金所得,适用超额累进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 第六条第一款第一项修改为:“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三千五百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这是自1994年现行个人所得税法实施以来第3次提高个税免征额,2006年,免征额从每月800元提高到1600元;2008年,免征额从1600元提高到2000元。此次修法涉及的减税额是最大的一次。将超额累进第1级税率由5%修改为3%。
个税起征点调整以后,财政收入减少1600亿元,相当可观。
大伙来谈谈,你们的收入受影响没?
以后少扣点钱了,总算做了点实事 怎么调都不能为国家做点贡献,我表示很内疚 相当于涨了100多元工资,不错,上面越于越注重民生了! 没什么区别 物价涨的比工资快 无语 只知道物价是涨了在涨...... 放逐 发表于 2011-7-1 17:25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以后少扣点钱了,总算做了点实事
你以前也为国家财政增添了一些收入吧 Bao 发表于 2011-7-1 17:57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怎么调都不能为国家做点贡献,我表示很内疚
呵呵,淡定,我也很想贡献一份,可是。。。。。 迷途の归雁 发表于 2011-7-1 18:02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相当于涨了100多元工资,不错,上面越于越注重民生了!
看来收入不错,ll16992. 撒旦 发表于 2011-7-1 18:41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没什么区别 物价涨的比工资快 无语
调整了起征点就证明收入会越来越高,可是呢,谁又看见除了物价涨,收入还老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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