弗记良品 发表于 2011-7-24 13:48:06

本帖最后由 弗记良品 于 2012-6-17 01:04 编辑

{:soso_e100:}

【浮伤年华】 发表于 2011-7-24 14:18:23

{:sweat:}

弗记良品 发表于 2011-7-24 19:02:21

巫妖王 发表于 2011-7-24 13:48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管闲事需要具备一下条件:
1、你要比坏人更强壮    要甩得翻对方
2、你要比坏人更心狠手辣 下刀子之后 不 ...

千万不能说。。。惹火烧身 了不得这个不算 要是本来你是路见不平结果 反被诬陷 反咬一口 那就跳进黄河洗不清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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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版本: 今天在网上看到一则新闻,真是让人心寒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