弗记良品
发表于 2011-7-26 12:20:41
其次,最近老遇到 这样也需要达到什么条件那样也需要达到什么条件的事。。。有点被这种形式搞的恼羞成怒,条件反射 看见就想不开。
弗记良品
发表于 2011-7-26 12:22:09
第三,我其实只是纯发泄下情绪。我本来也不太喜欢发帖什么的。我是“不明真相群众之路人甲”,我的专业就是围观,副业还是围观。大家不要受我这些牢骚的任何影响。畅所欲言。忽略我就好了
弗记良品
发表于 2011-7-26 12:23:09
为大家带来的不必要的麻烦 海涵。顺祝商祺。学业有成。工作顺利。阖家欢乐。身体健康。万事如意。笑口常开。
弗记良品
发表于 2011-7-26 12:26:03
略作改动 把人名删除了。见谅
诚实谎言
发表于 2011-7-26 12:38:02
上网三原则:只看不说,只灌水不谈其他,想上就上
蔷薇
发表于 2011-7-26 12:41:50
蔷薇 发表于 2011-7-26 09:29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楼主,由于帖子还没编辑好,所以设置了最高权限。
论坛来去自由,楼主,请淡定~
你说的帖子是我发的那个,所以有必要跟你说明一下,至于说到针对,你不是针对我不是针对我的帖子,那么我想问,是哪里出了问题 ?
浅浅
发表于 2011-7-26 12:57:59
去年离开了~
我们部门只有老大和严师两个在了~
冷静点待事啊~阔别两年,你性格还没磨平多少嘛~
Emotion丶夜未央
发表于 2011-7-26 13:27:17
Emotion丶夜未央 发表于 2011-7-26 10:14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哈哈~希望楼主孩纸能及时看见回复,不然引起局部社会动荡就不好了...哈哈~~~
一般比我勤快呢人,我都称“ ...
木有,木有你才不稳定...哈哈{:5_133:}
Emotion丶夜未央
发表于 2011-7-26 13:28:02
巫妖王 发表于 2011-7-26 12:19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跟帖说明下情况。。。我其实昨晚也跟论坛里的朋友解释了这个事情,首先 这个帖子不针对任何朋友 不针对任何 ...
看来楼主是舍不得走...{:5_156:}
☀初晴☂
发表于 2011-7-26 13:45:19
呵呵。理解。
当时灌水灌到吐,发帖发到手抽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