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浩~瀚~晋~玮 发表于 2011-8-7 11:27:02

我就是马街的,我QQ150327678,有空交流一下!

零下壹度 发表于 2011-8-9 16:46:40

不知道你的官司怎么样了!依你现在的情况你没有证据!证人有没有呢?

零下壹度 发表于 2011-8-9 16:51:47

这事,当时那个信贷员是最关键的!如果你当时还款入了银行的帐那么银行是会有记录的!就算没给你凭证但当天结账的时候一定会发现涨出来的钱!照你的情况当天没有发现有涨出的!那自然就是没有入帐,当时你的钱是交给信贷员还是交给柜台里的业务员!你一定要记得当时钱给了谁!然后找到那个人,那个人是证明你还款的关键人物!按你的说法当时应该有两人知道这事,只要找到其中一个做为你的证人这事可能会好办一些!

飞常砖业 发表于 2011-8-10 00:30:59

零下壹度 发表于 2011-8-9 16:51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这事,当时那个信贷员是最关键的!如果你当时还款入了银行的帐那么银行是会有记录的!就算没给你凭证但当天 ...

这钱肯定是被吃了,因为信贷员当时没收到钱,他当时只是在旁边看着,是柜台内的业务员收的,但信贷员现在坚持说是贷了两笔款给我,后来这笔贷款是追加的, 只是因为他们的大意才没收前一笔贷款的利息和本金,如果信贷员现在指出是谁收的钱,后果可想而知。既然钱被吃了,我找收钱的人也不会认的。何况时间长了我也记不得是谁收的钱。况且信用社内部人员素质有的确实不怎样,我还遇到过一件事,就是我还利息是现款还的,但是结息凭证上是从别人帐上下的钱还我的利息。

飞常砖业 发表于 2011-8-10 00:33:36

零下壹度 发表于 2011-8-9 16:46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不知道你的官司怎么样了!依你现在的情况你没有证据!证人有没有呢?

信用社拆诉

零下壹度 发表于 2011-8-10 08:58:51

那很好呀说明你胜利了

零下壹度 发表于 2011-8-10 09:15:53

你的凭证上有一点对你是有利的!就算说明不了你已经还了但也能说明他们绝对搞错了!不知道你发现了没有!你最后一项记录里后面那项他胡乱的画了一下!这个可以解释为他确认你已经不差银行钱了!还有一种解释就是他当时笔误!无论那种说法对你都是有用的!参照你前面的记录你还了款之后他也是在后面胡乱的画一下!!可以推断这个业务在确认已经还完不再欠钱时所作的记号!我不清楚你手里还有什么资料或者银行在起诉你的时候还有什么附件!也许其实的文书里也能找到一些相关的对你有利的证据!如果有需要请到政务中心交通窗口找我!但愿我能帮到你!

飞常砖业 发表于 2011-8-10 09:33:01

谢谢你!能给我个联系方式吗?我的电话13577456629

零下壹度 发表于 2011-8-15 08:43:20

飞常砖业 发表于 2011-8-10 09:33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谢谢你!能给我个联系方式吗?我的电话13577456629

我的是13769806615

飞常砖业 发表于 2011-11-7 22:58:35

现在的人都不可以信了,当时信用社和我打官司时劝我说,只要我把钱给还了,以后业务还是照常办理的,还说其它的,意思就是说,我把钱还了,以后贷款就好贷了,我想,我以后还要发展,少不了要找他们贷款,况且,如果纠缠下去,我的信用记录一直都在,以后我到任何一家银行都不可以贷款。所以没法只有再次还了三万元的本金和9800元的利息。没想到我多还了这么多钱,至今己经半年多了,到马街信用社问了不下十次,信贷员刘光跃一直推,总说要等问问,一直到前几天再次问它,它竟然说等明年一月份,我又问它是不是明年一月份来找它贷,它又说万一它被调到别的地方去了。真是没法了,白白了我的四万元钱就这样被它们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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