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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转载] 5人深夜偷树 被树砸得1死2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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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3-26 00:28:1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偷鸡不成蚀把米。陆良县5名男子在偷伐树木时,不慎被倒下的大树砸成1死2伤,家属竟要求一起偷树的人赔偿丧葬费用。
    昨日上午,云南省燃料一厂职工金某到陆良县公安局芳华派出所报称:3月17日凌晨1时,他舅子武某某被同村的堂兄武某约了和马龙县的张某、桑某、宋某等人到陆良县芳华镇黑泥沟村与马龙县月望镇李子沟村交界处的“滑石板”偷树,偷树过程中武某不慎被倒下的树砸伤,后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接警后,芳华派出所联系森林公安、林业站、刑侦等部门前往调查。据了解,武某和马龙县的张某等4人3月16日盗伐了几棵树去卖,结果除去吃喝开销,4人没挣到钱,于是商定第二天晚上偷伐一卡车树去卖,多挣一点钱,于是武某约了同村的堂弟武某某帮忙。砍树过程中,由于天黑,正在扛树准备装车的武某某、张某、宋某三人被武某用油锯锯断的一棵大树砸倒,3人被送到医院后,武某由于被树砸中头部致颅内出血经抢救无效死亡,张某、宋某经治疗目前已无大碍。

    死者亲属对武某的死因无异议,但要求参与偷树的人赔偿武某的丧葬费用。经调解,死者家属和参与偷树的武某等4人达成协议,由武某等人一次性支付死者武某某家属10.4万元,家属负责死者丧葬事宜。
发表于 2009-3-26 18:08:13 | 显示全部楼层
悲剧啊!偷鸡不成蚀把米

还望人们引以为戒
发表于 2009-3-26 19:50:22 | 显示全部楼层
活该
好好的日子不过
去偷东西
发表于 2009-7-10 00:01:31 | 显示全部楼层
活该
好好的日子不过
去偷东西
吢傷ㄋ 发表于 2009-3-26 19:50
能过日子,人家又不去砍树了
发表于 2009-12-25 11:00:37 | 显示全部楼层
偷的对象错了。树又笨大,来钱也慢,又招风。外省有人专偷房地产老板,发大了。做房地产的人这几年推高房价,赚老百姓的血汗钱太多多,被偷也不当回事,只要没出人命,他们当是消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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