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iger_525
发表于 2009-5-12 17:26:56
2009的第二劫。
春节过后上昆明的第一晚上就被入室盗窃了第一次,就在5月2号的做了手术回到陆良,5 月10号的又被第二次入室盗窃。悲哀啊~~~看来昆明这个房子是住求不成了。哎……真他妈的让人想不通!
唐伯虎点蚊香
发表于 2009-5-12 17:33:39
小偷偷了后会有瘾的,被偷过后要采取点那样措施才是关键的
tiger_525
发表于 2009-5-12 17:37:36
人也回来了,措施么就是门窗都关好了,可他就是去了一次又一次。挑战极限!警察叔叔都是第二次去了!
15887966061
发表于 2009-5-12 17:45:56
我酷我秀→敏
发表于 2009-5-12 18:05:16
警察都死了ll169101.
大、小马潭
发表于 2009-5-12 18:23:43
自己把贵重物品都带走,有钱么装个微型摄像头
路过人间
发表于 2009-5-12 21:48:13
就当施舍了
绝情浪子
发表于 2009-5-12 23:03:41
警察是吃包子长大的
风卷残云
发表于 2009-5-13 00:05:15
俗话说,再一再二,没得再三再四。
我想以后不会有了
浮清语杰
发表于 2009-5-13 10:29:56
破财免灾破财免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