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iger_525 发表于 2009-5-12 17:26:56

2009的第二劫。

春节过后上昆明的第一晚上就被入室盗窃了第一次,就在5月2号的做了手术回到陆良,5 月10号的又被第二次入室盗窃。悲哀啊~~~看来昆明这个房子是住求不成了。哎……真他妈的让人想不通!

唐伯虎点蚊香 发表于 2009-5-12 17:33:39

小偷偷了后会有瘾的,被偷过后要采取点那样措施才是关键的

tiger_525 发表于 2009-5-12 17:37:36

人也回来了,措施么就是门窗都关好了,可他就是去了一次又一次。挑战极限!警察叔叔都是第二次去了!

15887966061 发表于 2009-5-12 17:45:56

我酷我秀→敏 发表于 2009-5-12 18:05:16

警察都死了ll169101.

大、小马潭 发表于 2009-5-12 18:23:43

自己把贵重物品都带走,有钱么装个微型摄像头

路过人间 发表于 2009-5-12 21:48:13

就当施舍了

绝情浪子 发表于 2009-5-12 23:03:41

警察是吃包子长大的

风卷残云 发表于 2009-5-13 00:05:15

俗话说,再一再二,没得再三再四。
我想以后不会有了

浮清语杰 发表于 2009-5-13 10:29:56

破财免灾破财免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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