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所事事 ゆ 发表于 2011-12-3 16:44:21

!!!!!!

阳光 发表于 2011-12-3 16:46:02

没完全懂

试分析如下:

1.桑少发帖:
“亏本处理国产全新手机
http://www.luliang.org/forum.php?mod=viewthread&tid=37957&fromuid=431

2.你回帖如下:


3.桑少删帖留言:


是不是这样子的?有请双方当事人发言。



















爱就做 发表于 2011-12-3 17:20:16

同行是冤家{:titter:}{:titter:}{:titter:}{:titter:}{:titter:}

诚实谎言 发表于 2011-12-4 00:28:43

不有看明白

阳光 发表于 2011-12-5 23:20:32

嗯,原来真如此,也算小事,就此打住了,两位。
不打不相识,相信你们都会互相宽容的。
过去了的就让他过去吧,见面还是朋友。
相识是缘,论坛如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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