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所事事 ゆ
发表于 2011-12-3 16:44:21
!!!!!!
阳光
发表于 2011-12-3 16:46:02
没完全懂
试分析如下:
1.桑少发帖:
“亏本处理国产全新手机
http://www.luliang.org/forum.php?mod=viewthread&tid=37957&fromuid=431
”
2.你回帖如下:
3.桑少删帖留言:
是不是这样子的?有请双方当事人发言。
爱就做
发表于 2011-12-3 17:20:16
同行是冤家{:titter:}{:titter:}{:titter:}{:titter:}{:titter:}
诚实谎言
发表于 2011-12-4 00:28:43
不有看明白
阳光
发表于 2011-12-5 23:20:32
嗯,原来真如此,也算小事,就此打住了,两位。
不打不相识,相信你们都会互相宽容的。
过去了的就让他过去吧,见面还是朋友。
相识是缘,论坛如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