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ym414 发表于 2009-7-8 17:33:00

rym414 发表于 2009-7-8 17:37:17

Bao 发表于 2009-7-8 17:47:57

亲爱的楼主你好,这个论坛很小的,只是纯粹的民间论坛,知民度几乎没有

你有什么事实、依据可以反映到云南省纪委或中纪委去,在这里发贴,不会有任何效果

因为帖子已经涉及到没有确凿证据、指名道姓的人身攻击,有待公安机关查明真相,在真相未明之前,暂时屏蔽帖子,以避免以谣传谣,误道他人

15887966061 发表于 2009-7-8 20:58:00

塞娅 发表于 2009-7-8 22:04:27

我也认不得要说点哪样了

卑微存在 发表于 2009-7-9 09:00:29

被删了吗?真的被删了吗?oh,my god!

datouerzi 发表于 2009-7-9 09:57:17

没得办法,小小论坛经不起折腾,请楼主谅解
我们好不容易有个交流的平台,要好好珍惜。。。

皮皮 发表于 2009-7-9 23:35:56

我支持楼主哈,咱们说公道的地方太少了~~~~~~~~

salevan 发表于 2009-7-12 17:27:24

在陆良好多见不得人的事情是不能说的!当心惹火上身,小侵犯们~~~~~~~~~~不听老人言,吃亏在眼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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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版本: 『百姓声音』雷人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