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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家,我们扶您上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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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8-18 09:16:0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中国法院网报道
    作者:区鸿雁 黄云坤  发布时间:2009-08-18 07:08:53  

      “法官主动扶一个不关己的高龄老人,铁石心肠也会融化。”8月11日下午,云南省陆良县板桥镇小堡子村老协会的调解人员高兴地说。
原告孙老翁是板桥镇小堡子村委会一个80多岁的老人。老人的两个儿子均已成家,各自生活。自2007年,老人的老伴去世后,小儿子因家庭琐事对老人未尽赡养义务,大儿子见此情景,也不称粮食给老人,致使老人生活陷入困境。老人多次到村委会寻求解决。村委会的调解人员也多次帮助调解。可小儿子均以老人分家不公为由,不尽赡养义务,大儿子也坚持己见。村委会对此束手无策。老人听说板桥镇上成立了中心法庭,便托人向云南省陆良县人民法院板桥中心法庭递交诉状,要求两个儿子对其尽赡养义务。

       法庭受理该案后,了解到老人年事已高、行动不便,且农村养老问题较严重这一特点,采用入村巡回审理的方式开庭审理此案。当日,老人因生病无法走到开庭地点,法官们便搀扶着老人,走到了已经布置好的巡回法庭。老人的子女们看到法官搀扶着的老人一步一步地挪进法庭,都羞愧得低下头。审理过程中,原、被告双方各执己见,审理工作一度陷入僵局。后经过法官们耐心、细致地做工作,再加上老协会里参加旁听的老人们你一言、我一句地说教,两被告深受触动,当即承认了错误,表示愿意赡养自己的父亲。在法庭的主持下,双方自愿达成了赡养协议。庭审结束后,法官分别来到老人的两个儿子家中回访,两家均当场把前两年尚未兑现的稻谷、现金等给付了老人。
头像被屏蔽
发表于 2009-8-18 09:30:12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发表于 2009-8-18 10:54:58 | 显示全部楼层
枪毙这些垃圾
发表于 2009-8-18 15:17:43 | 显示全部楼层
``````````````哎``````````,不肖
发表于 2009-8-18 21:41:13 | 显示全部楼层
孝敬老人,中国的传统美德,这些人简直愧为中国人
发表于 2009-8-18 21:55:19 | 显示全部楼层
哪个去扫垃圾去
没得点良心
发表于 2009-8-19 20:17:19 | 显示全部楼层
悲哀啊!!
发表于 2009-8-19 21:32:55 | 显示全部楼层
百善孝为先,不孝之人猪狗不如
发表于 2009-8-26 23:20:32 | 显示全部楼层
鄙视那些不孝敬老人的忤逆种,猪狗不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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