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猥亵抢劫妇女入狱
在全国高三毕业生都在忙于应付一年一度的全国高考之际,曲靖市陆良某中学一名高三学生,竟然不顾高考在即,先后8次尾随一名单身女子,并对其实施猥亵、抢劫。此案经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后,以抢劫罪、强制猥亵妇女罪,判处该生有期徒刑16年,同时处罚金10000元。经审理查明,这名学生姓宋,案发前就读陆良县某高级中学高三年级。由于宋某长期沉迷于色情网络,于2011年2月至8月期间,先后8次尾随一名单身女子到其家中,对该女子实施猥亵行为,并持刀抢劫财物,情节恶劣,最终被公安机关抓捕归案。此事使得他与全国高考擦肩而过,从此开始一场“牢狱人生”。
日前,此案经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判决宋某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14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犯强制猥亵妇女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6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
有关法律人士提醒,青春期的青少年不能正确地调整心理和生理需求,缺乏正确的社会规范意识及自我调控能力,不良的外部环境造成了他们对法律和道德两方面的缺失,好奇心促使他们选择网络色情内容以获取感官的刺激,逐渐在现实中实施犯罪行为,因此,培养青少年使用网络的健康习惯变得尤其重要。
8次?同一个女孩? {:6_274:} 好大的胆子 唉,现在这些学习的学生,都学的什么啊 正是畜生,不知是那个学校的? 么么,这个学生的心理素质教育还是至关重要啊! 违法必究。 {:lol:}{:6_274:} lurongshihu168 发表于 2012-3-26 18:05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正是畜生,不知是那个学校的?
陆良的高级中学怕是只有那么一所 变态...... 豹子嚼的.
页:
[1]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