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iber 发表于 2012-7-12 14:29:38

本帖最后由 fiber 于 2012-7-12 14:32 编辑

结合本案当事人的陈述来看,学生上课期间,体育老师擅离岗位;饮水机漏水存在安全隐患;学生受伤后,学校并没有立刻将学生送往医院救治;这显然未尽到管理职责,学校具有一定的过错,故学校应当承担责任。         

对 应该这样判   学校是有一点过错 但仅此而已 不会赔的很多的家属去上大街发传单纯粹是瞎闹!!

遇女心惊 发表于 2012-7-12 14:31:29

fiber 发表于 2012-7-12 14:25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都说了你就一法盲就这点破事 还"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连“突发事件”的定义都没搞懂    又是坑爹坑妈的 ...

如果你的孩子在学校里出这事,希望你也能如此淡定,说“就这点破事”

走天涯 发表于 2012-7-12 14:33:22

走天涯 发表于 2012-7-12 14:27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懒得理你!

陆良三区天宝寺事件,就是停了一下电死了那么多人,你们这些教育者不该深思吗?假如地震等等,还有就是学生突然急性阑尾炎、急性心脏病等,都应该制定应急预案。规则、制度都是用血换来的。

扯旦 发表于 2012-7-12 14:39:42

fiber 发表于 2012-7-8 16:44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怪你自己日龙摔个跤 就成了残废

兄弟,低调,不日龙的蹲中南海去了,用得着来这里打酱油吗

fiber 发表于 2012-7-12 14:42:13

地震 算突发事件应急对策早制定好了   关于你说的陆良三区天宝寺事件真的很不解 停电和死人都扯上直接因果关系了

扯旦 发表于 2012-7-12 14:52:25

fiber 发表于 2012-7-9 19:29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你纯粹就一法盲加文盲   你懂个屁的失职和犯罪!!

伙子,你是哪样大学毕业的,动不动就说人家是法盲、文盲,就你这素质还替北辰来这里吐糟,这不是丢了北辰育人的本吗?育出你这样的人才,以后还有人敢去读吗

fiber 发表于 2012-7-12 14:55:56

扯旦 发表于 2012-7-12 14:52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伙子,你是哪样大学毕业的,动不动就说人家是法盲、文盲,就你这素质还替北辰来这里吐糟,这不是丢了北辰 ...

好 那请问你失职 和 犯罪在这事上套得上吗??

公道 发表于 2012-7-12 16:52:18

大家都冷静点,毕竟只一面之词,事实的真相也许并非如此,婆媳妇两个吵架各说各有理,从古至今每个人都只会拣喜欢的吃,挑对自己有利的说。大家说是这样吗?

lang博 发表于 2012-7-12 16:59:26

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扯蛋 说的好:不日龙的蹲中南海去了,用得着来这里打酱油吗



{:lol:}{:lol:}{:lol:}{:lol:}

走天涯 发表于 2012-7-12 17:04:15

fiber 发表于 2012-7-12 14:55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好 那请问你失职 和 犯罪在这事上套得上吗??

国务院安全局李毅中就是这么讲的,好像国务院对全国生产及企事业单位专发过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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