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就做 发表于 2012-7-12 01:07:29

18岁帅哥强奸40岁大妈 受害人为防灭口主动示好

18岁帅哥强奸40岁大妈 受害人为防灭口主动示好
扬子晚报讯(通讯员 戚研 记者 邢媛媛)今年3月,年仅18岁的李侠经过栖霞区仙林大道一高架桥铁路桥时,临时起意,甚至在看不清对方脸孔的情况下,强行与比他大20岁的年届40的梁凌发生了性关系。事后,梁凌主动和李侠聊天,并先提出要和李侠交换QQ号“保持联系”。

  警方之后通过QQ设计“勾引”李侠并抓获了他。庭上的李侠高高白白,一表人才,但这样一个帅小伙因强奸一个其貌不扬的“大妈”而面临量刑5年的强奸罪指控,让人唏嘘。昨天,栖霞法院不公开审理了此案。

  3月22日晚10点半左右,梁凌在经过栖霞区仙林大道一铁路桥旁时,突然被背后的人用左手捂住了嘴,对方右手把她的帽子檐下拉遮住她眼睛。梁凌害怕极了,想大声呼救,却只能发出“呜呜”的低声,背后的人一边夹着她的腰往路边的小山坡上拖,一边把手伸进梁凌的上衣外套右侧内,掏出了梁凌的手机。这个对梁凌不轨的小伙是年仅18岁的李侠,李侠初中毕业后,从安徽老家来到南京谋生,但一直没找到合适的工作。当天晚上,他准备去住处旁的网吧上网,看到单身女子梁凌姣好的背影,不禁心动,“当时周围很黑,我没看清对方的长相和年龄。仅看背影,‘强奸’的念头就一下子闪出来了。”李侠供述道。梁凌看到李侠拿了她手机,她以为李侠是抢劫的,便说:“我手机不值钱,你要拿走就拿走。”没想到,李侠只是将手机音乐关掉了,接着把手机又放回了梁凌的口袋。

  当时天色已黑,周旁也没有别的人,梁凌被李侠推倒在青菜地旁边的树下。李侠伸手要解梁凌的裤带,梁凌此时已知道对方意图,心里很害怕,用手抓住李侠的手不让他解。但力气不敌李侠,只能智取。梁凌骗李侠她有性病,但他根本不信。夜已深,地处偏僻,梁凌生怕李侠身上带了要命的工具,不敢拼命反抗,也不敢喊叫。李侠强行和梁凌发生了性关系。

  事后,梁凌害怕李侠杀人灭口,便主动和李侠聊天,假装和李侠聊得起劲,便顺势说以后可以“保持联系”,两人交换了QQ号,“我当时是怕他对我进行其他伤害,另外,我也是想套他的话,方便民警抓他。”两人分开后,梁凌急忙赶往派出所报警,李侠继续之前的计划去网吧上网,并在QQ上添加梁凌为好友。正当梁凌在派出所做笔录时,收到了李侠的QQ讯息。梁凌赶紧向民警反映,民警就势设计让梁凌“勾引”李侠到她住处来。李侠正美滋滋地前往梁凌“单身宿舍”赴“情人约”,却不料落入了警网中。

  昨天庭审中,记者见到了这位传说中的“强奸犯”,长得高高帅帅,白白净净,长相没得挑。据检察官介绍,18岁的李侠在安徽老家的乡下已经成婚。而受害人梁凌却是年届40岁,身材瘦小,皮肤较黑,略显土气的普通“大妈”。李侠这样一个帅小伙强奸一个其貌不扬的“大妈”,让人感到意外;侵犯法律,罪不可恕,李侠面临量刑5年的强奸罪指控,结果让人唏嘘。栖霞法院将择日判决。

诚实谎言 发表于 2012-7-12 01:22:22

{:shocked:}

蜡笔小新 发表于 2012-7-12 03:19:59

哦么么。。。这个。。。。

☆狼的诱惑☆ 发表于 2012-7-12 07:12:23

{:tongue:}

红颜`无罪 发表于 2012-7-12 08:48:05

重口味

站在烟花中看你 发表于 2012-7-12 08:48:06

么么、样样人都有说。

洛尔迪 发表于 2012-7-12 08:54:33

少年很2    妇女很聪明

小赖 发表于 2012-7-12 09:00:53

                有      意      思

╄→大叔ωǒ 发表于 2012-7-12 09:06:32

{:shocked:}

cyq 发表于 2012-7-12 09:30:31

什么鸟都有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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