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小嬌╰
发表于 2012-10-23 10:39:45
她明显是当你提款机麻,果断不要理。
花卫军
发表于 2012-10-23 20:31:06
{:tongue:}脑袋被门夹了,当然是不给了,都分手了。
苦力长江二号
发表于 2012-10-23 20:33:27
有什么想法直接跟她说
紫小朵
发表于 2012-10-23 21:13:08
挺极品的
低调做人
发表于 2012-10-23 21:36:02
紫小朵 发表于 2012-10-23 21:13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挺极品的
毕竟你们好了三年,呵呵,也用了三年,应该给的……
开心快乐
发表于 2012-10-23 21:41:28
有个性
Blue九天
发表于 2012-10-23 22:02:04
真是极品中的精品!若是真心的在一起,分了看到以前的东西都会痛得,更不会再要钱了!楼主要有原则性,不给!若是你对不起人家姑娘的,还是考虑下给些吧..............
╄→大叔ωǒ
发表于 2012-10-23 22:13:04
不能用给这个词语了吧,都已经分手了,就像朋友一样该是借,还有就是那怕是没分手,还在一起,也不该给,都应该分清楚,恋爱是为了以后能结婚,还没看到结局就把这个混为一谈,怕不好。
紫小朵
发表于 2012-10-23 22:45:59
低调做人 发表于 2012-10-23 21:36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毕竟你们好了三年,呵呵,也用了三年,应该给的……
{:sweat:}亲 是他们吧这人称代词还是要用清楚的我好无辜的说
无所事事 ゆ
发表于 2012-10-23 23:54:31
貌似还要分手费,估计是要跟你和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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