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ZB 发表于 2012-11-6 00:26:37

曲靖驾考中心设立“申报受理岗”

学员在驾考过程中对教练员和工作人员不满或对机器判读结果有疑意,可以进行申报、投诉,根据情况争取重新进行考试的机会。近日,曲靖市机动车驾驶人员考试中心新设立了“申报受理岗”,接受学员的投诉和举报。
据了解,曲靖市机动车驾驶人员考试中心自2011年4月投入使用以来,启用指纹、视频、录音等监控手段,对机动车驾驶人科目一无纸化考试、科目二场地驾驶技能考试、科目三实际道路驾驶技能考试全程实时监控及电脑自动评判和人工评判。科技手段的运用,杜绝了人为因素,保证了考试全过程公开、公平和公正,但由于网络传输、机器故障等不确定因素,使计算机智能评判在实际考试过程中仍然存在极少数误判情况。为避免由于此类现象的发生而影响学员考试成绩,曲靖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管所特别设立了一个全新岗位——“申报受理岗”,负责对考试过程存疑问题的处理。



http://epaper.qjrb.cn/page/1/2012-11-05/WK1B/11251352080016810.jpg
http://news.ynxxb.com/Upload/News/2011-6/16/N95262431596/s95262454656.jpg


http://pexm.xxgk.yn.gov.cn/uploadfile/D_1/D_7579/D_8388/doc/PicOnline_20111101145923_5124179c-787a-4c1b-957d-4fcfc6039677.jpg


若学员在考试过程中发现因教练员或工作人员的人为因素导致考试结果不公正、或对其工作态度不满、或出现徇私舞弊等情况均可以向“申报受理岗”进行投诉。学员对其教练员、负责引车的安全员、考试中心工作人员的投诉,填写《投诉、检举登记表》,认真记录其反映内容和投诉、检举人姓名及联系方式,报考试中心负责领导进行核实,考试中心负责领导核实后应及时作出相关处理意见,并将处理意见书面反馈投诉、检举人。
学员进行机器判读申报投诉后,电脑核查学员反映的考试设备及考试车辆故障是否属实,随后通过对讲机与场地管理人员联系,再次对学员反映情况进行核实。经核查情况属实的,填写《考试误判登记表》,由场地工作人员、学员、系统管理人员、考试中心负责人共同签字确认情况后,及时给予学员第二日重新进行考试的机会;此外,学员也可就考试设备及车辆故障直接向场地管理人员反映,场地管理人员也可填写《考试误判登记表》,逐级核查后进行处理。
为确保此项工作取得实效,使“申报受理岗”在考试过程中更好地发挥作用,曲靖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管所为该岗位研究制定了相关工作制度,并特别将“申报受理岗”设置在考试中心办证大厅大门右侧醒目位置,方便学员能够及时找到。并挑选有丰富场地管理工作经验的工作人员负责 “申报受理岗”工作,实行每周轮岗制,确保考试时间该岗位均有工作人员。






诚实谎言 发表于 2012-11-6 01:40:20

{:tongue:}

兵书剑侠 发表于 2012-11-6 08:26:01

{:titter:}{:titter:}{:titter:}坑爹呀

失我着永失 发表于 2012-11-6 09:29:40

{:sad:}坑啊

ZZB 发表于 2012-11-7 01:49:45

诚实谎言 发表于 2012-11-6 01:40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5_205:}

ZZB 发表于 2012-11-7 01:50:08

兵书剑侠 发表于 2012-11-6 08:26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坑爹呀

{:5_207:}

ZZB 发表于 2012-11-7 01:50:37

cdjl1 发表于 2012-11-6 08:41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曲靖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管所特别设立了一个全新岗位

是的

ZZB 发表于 2012-11-7 01:50:51

失我着永失 发表于 2012-11-6 09:29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坑啊

是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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