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卫.沧浪 发表于 2012-11-26 14:55:56

[转帖] 学生营养餐“营养”了供货商

      连日来,在湖南凤凰县支教的大三女生小梁连发微博,揭露“营养午餐”现状,“国家拨款3元的营养午餐,到孩子手上,就是一盒牛奶、一片小面包。”记者获悉,凤凰的“营养午餐”仅价值2元,而凤凰县回应称,选择这种营养餐的有关操作,符合政府采购的规定。(11月25日《羊城晚报》)
      当地奶站和面包公司湖南经销店的销售负责人说,牛奶批发价为1.6元一盒,小面包为0.3元。学校要采购,他们免费送货上门。据此推算,国家每人补贴3元的“营养午餐”,最终学生拿到手的是近2元物品。
      根据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西蒙提出的“有限理性”概念,人是介于完全理性与非理性之间的“有限理性”状态。这一论断深刻揭示了人性的复杂。依照无利不起早的心理,1元多利润就是供货商们的“有限理性”。
      3元营养餐计划本是提升公共福利和公共利益的重要举措,是政府职能的重要内容。但实际结果是营养了供货商,却饿了孩子。究其原因,笔者以为有以下几点。
      其一,在于道德误认。营养餐这类公益行为,因其公益性,从而很少会有人对扶贫资金的使用进行监督,也很难监督。于是等、靠、要成为一种典型现象,于是,赊账成为必然选择,很少有被扶贫方直起身子问道:说好了的扶贫款呢?
      其二,追求利润最大化是具有“经济人”属性的食品企业等市场组织存在的目的。如果他们承担了带有扶贫性质的公益行为,那么通过扶贫来追求利润也是很自然的事情。由此看来,要想改变这种1元合理理性利润的现象,只有改变这种扶贫路径。
      其实,我国有专门的《国家扶贫资金管理办法》,现在要做的是落实。对照此事件,首先是落实资金的发放对象,使真正的贫困人口和贫困地区得到扶贫资金;其次是让资金真正用于孩子身上;再次是落实资金的监督,对每一笔资金都要进行严格地审计,使其发挥应有的作用。
      要能够贯彻执行就需要优化的考核制度。考核是指挥棒,它的指向不同,政府部门的努力方向就不同。当前重要的是使官员和部门的行为从追求经济效益转向追求社会效益。
      最后,要尽快出台《社会保障基本法》,使社会保障权救济有“法”可依,改变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混乱局面,让保障能够持续化,直到成为一项国民福利,确保全体人民尤其是欠发达、贫困地区的儿童能够享受到社会发展的成果。
   来源:西部商报

江湖不寂寞 发表于 2012-12-6 20:07:38

现在就没有老实的商人,都是利益驱使

小风看雨 发表于 2012-12-12 23:15:42

都是官商勾结啊{:mad:}

大卫.沧浪 发表于 2013-3-28 13:21:25

小风看雨 发表于 2012-12-12 23:15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都是官商勾结啊

是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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