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5902148 发表于 2013-2-6 14:11:14

革命伤残军人

本帖最后由 1205902148 于 2014-12-20 07:37 编辑

          陆良县人民政府你们好,我们是企业工作的伤残军人,2003年企业改制我们下了岗,2006年陆良县人民政府为我们解决了基本生活费(1500元)时至今日,社会在发展,人民的生活水平也不断的提高,物价也天天再涨,可是我们伤残军人的生活费是停止不前,我们这些伤残军人存经为保卫祖国流血流汗不流泪,现在我们的生活很苦,很苦,很苦(现在我们在流泪啊)有那位父母官来关心我们这些新一代最可爱的人???。

痴情司 发表于 2013-2-6 14:14:37

我觉得   中国 最不合理的工资不是什么教师什么公务员军人的 工资跟福利 才是我最心酸的

失我着永失 发表于 2013-2-6 18:26:10

同上

瘬瑞 发表于 2013-2-6 21:00:19

{:cry:}

爱尔兰 发表于 2013-2-6 21:14:58

同意猥琐哥的{:tongue:}

花卫军 发表于 2013-2-6 22:18:45

{:tongue:}支持你

读你懂你爱你 发表于 2013-2-6 22:40:29

真的伤残军人少啦,大多数都是在部队找关系办的伤残军人证

1205902148 发表于 2013-2-7 10:35:00

读你懂你爱你 发表于 2013-2-6 22:40
真的伤残军人少啦,大多数都是在部队找关系办的伤残军人证

我们是中越自卫反击战下来的伤残军人,打老山,扣林山,罗家坪大山,经过枪林炮弹,生以死的考验,现在人己老了,身体又不好,又是伤残,生活苦啊。

haha0123 发表于 2013-2-7 14:29:05

                                       陆良县关于困难企业伤残军人生活保障有关问题
   按照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解决安置在企业工作的伤残退伍军人生活困难问题的通知》(曲政办发[2005]109号)和曲靖市委办公室、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落实<军人抚恤优待条例>进一步解决好安置在企业工作的伤残退伍军人生活困难问题的通知》(曲办字[2005]63号)文件、以及2008年6月5日中共陆良县委会议纪要(2号)精神,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对生活有困难的伤残退伍军人进行补助,保障其生活水平不低于当地的平均生活水平。“平均生活水平”标准统一以统计部门依据民政部、财政部、国家统计局联发的民发[2005]84号文件精神测算的上年“城镇居民生活消费支出”确定。待我县城镇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水平每月超过1100元时再给予提高,提高部份按实际消费支出水平多少来计算;对已解决了生活待遇的伤残军人,因家庭出现特殊情况或“四类”大病,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由本人提出申请,情况属实的民政局将从“爱心献功臣”捐款中适当帮助解决生活困难或医疗补助问题。

                                                                                                

读你懂你爱你 发表于 2013-2-7 18:37:53

1205902148 发表于 2013-2-7 10:35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我们是中越自卫反击战下来的伤残军人,打老山,扣林山,罗家坪大山,经过枪林炮弹,生以死的考验,现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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