咱,微 笑、
发表于 2010-3-2 22:48:10
一般点,一般点,哈哈!
airanran
发表于 2010-3-3 10:00:15
看到主题就知道你要发这张照片,呵呵
邪恶の天使
发表于 2010-3-3 13:39:48
是不是PK辩论开始了
皮皮
发表于 2010-3-4 10:08:04
以前总是会给钱,现在不会了~~~~~~~~
咱,微 笑、
发表于 2010-3-4 19:02:32
为什么不给钱呢?
塞娅
发表于 2010-3-8 14:42:01
无语的很
丫的够…
我不想操人
麻烦哥你以后不要带这些你个人觉得很有意思的东西来论坛
papa
发表于 2010-3-17 15:32:52
金毛狮王啊!!!!!!ll169803:
floves
发表于 2010-3-19 18:35:28
我记得我每次见到他他的头发就变个颜色{:4_92:}
呼吸你的恐惧
发表于 2010-4-10 10:01:36
兄弟!每人都有每人的生活方式!
请不要这样!我们不知道你是与什么样的心态来看待这些人!
请尊重每一个人!
卑微存在
发表于 2010-4-11 14:49:27
不管是政府还是个人,对这些人应该有更多的关注,而不是拿来当笑柄。楼主我不知道你主要的意思是什么,是能够像“犀利哥”那样一瞬间改变了自己的 生活,还是纯属于拿来取乐。如果是后者,那楼主你大可不必,自己笑笑就可以了。社会中的弱势群体,受到的应该是关注、关心和帮助,而不是嘲笑,很麻木的笑!尊重了别人也尊重了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