咱,微 笑、 发表于 2010-3-2 22:48:10

一般点,一般点,哈哈!

airanran 发表于 2010-3-3 10:00:15

看到主题就知道你要发这张照片,呵呵

邪恶の天使 发表于 2010-3-3 13:39:48

是不是PK辩论开始了

皮皮 发表于 2010-3-4 10:08:04

以前总是会给钱,现在不会了~~~~~~~~

咱,微 笑、 发表于 2010-3-4 19:02:32

为什么不给钱呢?

塞娅 发表于 2010-3-8 14:42:01

无语的很
丫的够…



我不想操人
麻烦哥你以后不要带这些你个人觉得很有意思的东西来论坛

papa 发表于 2010-3-17 15:32:52

金毛狮王啊!!!!!!ll169803:

floves 发表于 2010-3-19 18:35:28

我记得我每次见到他他的头发就变个颜色{:4_92:}

呼吸你的恐惧 发表于 2010-4-10 10:01:36

兄弟!每人都有每人的生活方式!

请不要这样!我们不知道你是与什么样的心态来看待这些人!

请尊重每一个人!

卑微存在 发表于 2010-4-11 14:49:27

不管是政府还是个人,对这些人应该有更多的关注,而不是拿来当笑柄。楼主我不知道你主要的意思是什么,是能够像“犀利哥”那样一瞬间改变了自己的 生活,还是纯属于拿来取乐。如果是后者,那楼主你大可不必,自己笑笑就可以了。社会中的弱势群体,受到的应该是关注、关心和帮助,而不是嘲笑,很麻木的笑!尊重了别人也尊重了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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