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政府职能部门回复网民的建议
近两年来,互联网已成为政府与民众交流的渠道,越来越多的政府机构和官员纷纷上网,及时公布有关信息,应对各种突发事件,解答网民疑问,提升政府在民众中的形象。在陆良论坛上,我们欣慰的发现,已经有几个政府机构以及企业,专程回复网民的各种投诉问题。在此,我们要向这些重视和关注网友建议、呼声的政府机构们,表示最深的敬意和感谢。然而,部分机构在回复网民各类意见投诉的时候,使用的用户名让网民们无从分辨真假;为了避免由于身份混淆带来的误解和混乱,也为了让政府部门与民众的更方便快捷的交流互动,为了维护陆良论坛的权威性,提高可信度,针对各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在陆良论坛的回复,我做以下建议:
涉及回复的相关部门,可以用单位名称到陆良论坛注册进行回复,并且与版主联系实名认证事宜。如果是书面回复,则必须要有落款,如“xx县XX局” 、“xx县xx乡镇”加盖公章然后上传,再由版主编辑到原帖中。
感谢各位网友对陆良论坛的贡献,希望我们齐心协力把陆良论坛办得更好!
非常赞同 支持 这样的建议值得支持~! 伊洛 发表于 2013-4-8 13:02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这样的建议值得支持~!
可以把帖子置顶不? 回到红土地 发表于 2013-4-8 13:35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可以把帖子置顶不?
版主会处理的!{:handshake:} “xx县XX局” 、“xx县xx乡镇”加盖公章然后上传~~~~~~~~~~~~~~~真的吗? 大家都应该认真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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