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红土地 发表于 2013-4-8 11:25:58

关于政府职能部门回复网民的建议

    近两年来,互联网已成为政府与民众交流的渠道,越来越多的政府机构和官员纷纷上网,及时公布有关信息,应对各种突发事件,解答网民疑问,提升政府在民众中的形象。在陆良论坛上,我们欣慰的发现,已经有几个政府机构以及企业,专程回复网民的各种投诉问题。在此,我们要向这些重视和关注网友建议、呼声的政府机构们,表示最深的敬意和感谢。

  然而,部分机构在回复网民各类意见投诉的时候,使用的用户名让网民们无从分辨真假;为了避免由于身份混淆带来的误解和混乱,也为了让政府部门与民众的更方便快捷的交流互动,为了维护陆良论坛的权威性,提高可信度,针对各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在陆良论坛的回复,我做以下建议:
    涉及回复的相关部门,可以用单位名称到陆良论坛注册进行回复,并且与版主联系实名认证事宜。如果是书面回复,则必须要有落款,如“xx县XX局” 、“xx县xx乡镇”加盖公章然后上传,再由版主编辑到原帖中。
   感谢各位网友对陆良论坛的贡献,希望我们齐心协力把陆良论坛办得更好!

王家人 发表于 2013-4-8 11:39:57

非常赞同

浪里飘一飘 发表于 2013-4-8 12:40:19

支持

伊洛 发表于 2013-4-8 13:02:18

这样的建议值得支持~!

回到红土地 发表于 2013-4-8 13:35:10

伊洛 发表于 2013-4-8 13:02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这样的建议值得支持~!

可以把帖子置顶不?

伊洛 发表于 2013-4-8 17:15:44

回到红土地 发表于 2013-4-8 13:35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可以把帖子置顶不?

版主会处理的!{:handshake:}

¥过往云烟¥ 发表于 2013-4-9 00:53:05

“xx县XX局” 、“xx县xx乡镇”加盖公章然后上传~~~~~~~~~~~~~~~真的吗?

开心快乐 发表于 2013-4-9 01:06:25

大家都应该认真一点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关于政府职能部门回复网民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