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nely
发表于 2013-5-1 20:17:24
建议楼主 先暂养 然后 慢慢寻找领养的人家 我们都会尽力的 陆良中枢派出所只会 钓鱼抓嫖娼的 然后私底下分分保释金 哈哈哈放到养老院 小孩也许真的就会不存在了
天堂浪子
发表于 2013-5-1 20:55:24
{:sad:}{:sad:}{:sad:}................
落花飞雪
发表于 2013-5-1 21:33:11
我看有一个是唇裂症患儿,我帮忙联系一下嫣然基金的组织看看
落花飞雪
发表于 2013-5-1 21:34:56
另外几个在练习其他机构,但最主要的是先把患有先心病的孩子放在首位治疗
把酒问青天
发表于 2013-5-1 21:49:30
陈天天 发表于 2013-5-1 13:23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你怕不是陆良的,陆良没有孤儿院!
以前没有,不代表以后没有,需形合力反应到民政部门,尽快成立儿童福利院,关心、关爱这些弃婴!
{聆听}你ち的美
发表于 2013-5-1 22:50:38
在网上发发看看有什么机构可以帮助下
柔弱男 ~
发表于 2013-5-1 23:45:27
人心何在!鄙视丢弃这个宝宝的母亲!
七 年
发表于 2013-5-1 23:55:13
百无一用是情深 发表于 2013-5-1 15:46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走嘛。以后你的工资统统交给我。
我一个月才500
痴情司
发表于 2013-5-1 23:58:00
七年 发表于 2013-5-1 23:55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我一个月才500
不要脸啊不要脸 你们两个背着我整了些什么- -
七 年
发表于 2013-5-2 00:27:33
痴情司 发表于 2013-5-1 23:58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不要脸啊不要脸 你们两个背着我整了些什么- -
尼玛。 劳资们两个光明正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