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陆良回应“问题村官”??????????
据新华社电针对网友反映的云南省曲靖市陆良县一村干部曾因受贿被判刑后仍被村民选举为村主任一事,陆良县政府新闻办称,这件事情确实存在,但选举工作符合相关法律规定。 据调查,王培森2002年至2004年在担任村党支部书记期间构成受贿罪,被陆良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2007年4月,新庄村村委会主任选举中,王培森以625票当选村委会主任。今年5月3日,新庄村委会主任候选人推选中,王培森690票,王保国420票。新庄村选举委员会对王培森和王保国进行了资格审查,审查合格后两人被列为村主任正式候选人。针对网友质疑,陆良县村“两委”换届办公室法规指导组组长吴祥宁解释称,王培森虽然曾被判缓刑,但判决书没有剥夺他的政治权利,所以他仍然可以参选。
老百姓真聪明选一个犯罪的人当村官,以为他就不敢再犯{:3:} 点点提 发表于 2013-5-22 15:52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老百姓真聪明选一个犯罪的人当村官,以为他就不敢再犯
用钱收买的结果, 选举都变得肮脏了,政府不给力啊 政府也没有办法,村民自治是靠村民一票一票选出来的。 只有村民看明白该选谁就选谁,不要贪图小便宜。 从上到下都这样,何必为难一介村官 我不敢说话,,胆子小。。怕被抓。。就来混碗米线 这就是中国特色,心跳,恐怖......混米线 会不会掀不嫌,以我无关
页:
[1]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