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叶飘飘
发表于 2013-6-21 10:06:53
婆媳关系、公媳关系、姑嫂关系、叔嫂关系......这些关系要处好,自古就是老大难,丈夫死了,这些关系要再维系好就更难了,个人觉得为了索要赔偿金让自己身陷囹圄,还是不合算。办法总比问题多,没必要以身试法,万一闹出人命可不是玩的。
小杨
发表于 2013-6-21 10:33:03
孟某处理事情的方式有问题,法律意识淡薄!
Brilat、皇
发表于 2013-6-21 11:09:42
字太多, 没读懂{:titter:}
小杨
发表于 2013-6-21 13:50:30
这种案子用“破”吗?
嫌疑人也就像光光头上的虱子,又不是经过什么周密的推测,什么思考,想像,假设,等等。那样才能说是破案,这种顶多能说是处理了一起家庭纠纷案件。
chc780214
发表于 2013-6-21 15:51:07
估计是男方家想为侄男哥女留点后路,怕女方改嫁了人财两空,这种现象在农村还是多呢,应该由司法所调解一下,何必硬要整成个非法拘禁。对大家都不好!
最凉不过人心丶
发表于 2013-6-21 23:30:44
就是这种事,是最烦人的.
252646345
发表于 2013-6-22 09:45:33
天下之大无奇不有
yijiang1990
发表于 2013-6-22 10:09:40
陆良的黑皮狗都是吃屎的 操
POS机
发表于 2013-6-23 13:56:31
亲戚之间还就有这些事
花开花谢
发表于 2013-6-23 23:30:58
成也警察败也警察,我对人民警察已经失望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