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兰 发表于 2013-8-6 10:06:12

5个多月前的一个早晨,一个小贼在八中护城河用大夹子从一个骑电动车的女人身上掏出个手机,被我一脚踢在小贼的屁股上栽了个跟斗差点惯倒,他看看是我怒目而视叫他拿出手机还人家,他还是拿了还掉,本想扭他到派出所,一是他笑笑认错了,二是手机值几百元不好办。最让人想不通的是那婆娘连个谢子都不会说,骑着电动车就走掉,真不知道她外婆、他妈是怎么教他的,这种辣渣婆娘后来肯定还会被偷。{:soso_e203:}{:soso_e204:}

影子影 发表于 2013-8-6 13:07:02

{:soso_e179:}

∞安筱熙 发表于 2013-8-6 14:14:14

剑兰 发表于 2013-8-6 10:06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5个多月前的一个早晨,一个小贼在八中护城河用大夹子从一个骑电动车的女人身上掏出个手机,被我一脚踢在小贼 ...

我看公安局的帖子都是你发的,你是不是在里面上班的?

∞安筱熙 发表于 2013-8-6 14:17:22

剑兰 发表于 2013-8-6 09:56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经过思想斗争你还是出手了,值得称赞,你有同情心有爱心是个好青年,不忘在公安局学的品德和运用灰太狼教官 ...

    因为在菜市场那边,小偷肯定是一个团伙,不是单个行动的,如果当时报警警察来的慢,人家的同伙来了,我一个人,我身上手铐也没有,不但送不进去派出所万一一个不小心还被杀几刀,老妈妈那几十块钱也不构成判刑,顶多进去蹲几个小时,当时围观的人都没有谁说出来主动帮我按着,或者是帮忙,十多个人看着就我一个人在哪点整他    现在我没在里面上班我也不方便,如果是在里面上班的时候我肯定会带他回去公安局

∞安筱熙 发表于 2013-8-6 14:19:02

502206110 发表于 2013-8-6 07:45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0.0楼主=。=安好!陆良需要你这样的勇士

主要是勇士在公安局养不活自己,所以只有出来当平民

∞安筱熙 发表于 2013-8-6 14:19:30

修脚小子 发表于 2013-8-6 09:31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灰太狼”就是嚄们取的~

{:funk:} 我只是跟着别人喊,我认不得是哪个取的 -。-!

黛影成灰丶 发表于 2013-8-6 18:14:29

文文?

黛影成灰丶 发表于 2013-8-6 18:16:34

鸭子?

2B青年歡樂多 发表于 2013-8-6 20:21:09

∞安筱熙 发表于 2013-8-6 06:45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我还是个刚成年没几年的孩子呢,哈哈!举手之劳,自己看到不做心里不踏实

所以说你见义勇为啊

502206110 发表于 2013-8-6 21:59:25

∞安筱熙 发表于 2013-8-6 14:19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主要是勇士在公安局养不活自己,所以只有出来当平民

可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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