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常的心 发表于 2013-9-17 12:06:10

大力支持拆了,这么长时间了,大家的都拆了,为什么你家的不能拆,再不拆政府都被你们这种人拖垮掉了。

爨音 发表于 2013-9-17 12:07:32

本帖最后由 普通人平常心 于 2013-9-17 12:55 编辑

一生平安 发表于 2013-9-16 11:41
看了上面几位楼主的观点。觉的现在的商品房价过高是钉子户造成的。感觉没钉子户,房价调控就会便宜吗。那你 ...
不知你是故意装萌不知房价实情,还是确实是个什么都认不得的嫩头青。反正你是横竖看政府不顺眼,在你的眼中一切不好的都是政府的缘故,有仇视政府的情绪。反之,一切好的就是天上掉下来的,理所应当的。这种狭隘、阴暗、自负的代表绝对不是老百姓的代表,所以不要动辄拿老百姓来当枪炮使,也不要信口雌黄给政府扣大帽子,你只可以代表你自己,你能忽悠的就是那些跟你一样的人。别的不说,你说房价是政府炒起来的,房子都被当官的买掉。你这不是睁着眼睛说瞎话吗?想必即便是反共的大V们听了你的这席话也怕要对你摇头叹息!

点点提 发表于 2013-9-17 12:40:13

不了解情况,如果是住户真的提出些无理的要求,就该强拆

林苑 发表于 2013-9-17 12:54:17

说真的,希望来规划和拆迁我家这里。

牵挂 发表于 2013-9-17 12:59:56

陆良的发展靠大家,如果不发展只会是死路一条,所以说漫天要价是不对的,生活在城里本来就已多占用了社会资源,你想想大街、路灯、公园等那一样不是所有陆良人出钱修的,我们一定要支持陆良发展!

scha 发表于 2013-9-17 15:01:49

看看圣帮新城宽广街道,早该拆了。坚决支持政府强拆。政府别太人慈。

墨斗 发表于 2013-9-17 15:09:46

天涯孤鸿 发表于 2013-9-14 13:11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政府,就是合法的,它本身就代表着法律

赶脚又在逗大家了。我觉得政府部门同样要遵守宪法、刑法、民法、行政许可法等等。

╭诱惑 发表于 2013-9-17 15:17:10

路过

爨音 发表于 2013-9-17 15:34:08

墨斗 发表于 2013-9-17 15:09
赶脚又在逗大家了。我觉得政府部门同样要遵守宪法、刑法、民法、行政许可法等等。

小墨斗,就是政府太遵守这些法律法规了,否则的话,拆迁早就结束了,新房子、新街道早就盖好了。

低调做人 发表于 2013-9-17 16:06:00

政府早应该强拆啦,不然再过几年陆良要被这些钉子户拖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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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版本: 昨天西门一中对面,政府又在非法强拆了书店,张志刚家的房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