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ora℡
发表于 2013-9-17 09:26:40
用笑、掩飾痛 发表于 2013-9-17 08:53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我想说的是难道陆良讨的媳妇就不值钱,想咋个就咋个啊!本来我是站在楼主这边,可看到这句话,我有点气愤 ...
我也是这么觉得的!支持你!他凭哪样这么想我们陆良女人!
足行天下
发表于 2013-9-17 09:41:26
别家说:捉贼要捉赃,捉奸要捉双~楼主对没有证据的事情还是表想歪掉,万一没得么不是冤枉人了,给合?对种事么,要是真的有,喊着她家人逮着了蛮甩一台,离掉么算了。如果没得对份事,楼主又还不放心么就叫她换掉工作算啦~最起码的么一晚上要挨小娃领着在家佘~
哈克茶飲
发表于 2013-9-17 10:01:30
悲催的樓主
你是太久沒回陸良了嗎?
忘記這裡女人的兇狠了嗎?
一失言成千古恨呀
你别皱眉∥。
发表于 2013-9-17 10:19:29
找个外地的就是打了怕跑掉
不打胆子更大
用笑、掩飾痛
发表于 2013-9-17 11:17:07
uora℡ 发表于 2013-9-17 09:26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我也是这么觉得的!支持你!他凭哪样这么想我们陆良女人!
我也是这样认为的……
datou
发表于 2013-9-17 11:37:11
没有证据不要乱猜,有证据,并且证据确凿,立马离,那是最基本的底线了,不要想着为了孩子而忍着,其实如果她这样做了,离婚才是为了孩子!!!!!!!!
像阳光一样灿烂
发表于 2013-9-17 18:40:04
好好谈谈吧~
若相爱、我便在
发表于 2013-9-17 19:01:07
能和好就和好,不能和好就拜拜,当断则断,不断则乱{:shocked:}
恋恋
发表于 2013-9-17 19:02:59
我一天要上班又要想着装房子,我他妈要怎样才算对你好
就为了这句也要来赞一哈
小王子~云海
发表于 2013-9-17 19:03:11
找找自己的原因,也许你真的忽视了她的存在,事业固然重要,生活也要精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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