菜子山 发表于 2013-10-11 20:56:13

小偷先生,请手下留情

    今晚在大凹水库边拿别人衣服的先生,称呼你为“小偷”可能不太礼貌,但实在找不出其他的称呼,请见谅。看着那个同伴光着身子站在寒风里等亲人送衣服的时候,我是非常气愤的,同时担心哪一天自己的衣服也被偷。我不知你拿他衣服的动机何在,如果是你们之间有什么恩怨,那我不好说什么;如果你很熟悉被拿衣服的人,自认为在替天行道,那我也不好说什么,毕竟那是基于你的世界观做出的的行动,虽然我不赞成你这种方式。如果以上都不是你的动机,那我可要说上几句了。
    如果你是在搞恶作剧,那我要说,这个玩笑开的有点大了,你所得到的乐趣,比起他所受的痛苦和麻烦,小的太多了。如果你是贪图财物,那我要告诉你,到那个地方游泳的人,身上带的钱,一般不会超过两百的。大款不会到这个地方来游泳,不管你信不信,反正我是信了。如果你也是游泳爱好者,那你更不应该拿了,所谓兔子不吃窝边草,常在水里混的人,怎么能弄同道中人的衣物呢。如果你无所事事,闲的无聊,也不爱好体育运动,那我劝你,远离水库,到人多热闹的地方去,那里也许更能使你快乐,到富丽堂皇的地方去,那里说不定更好施展拳脚。相比起这荒凉的水库,先生,你应该看到更多的地方,泛着诱人的铜臭味。如果你只是到这个地方来散散心,那就请你装的风雅一点,把自己的手扎起来,缩在衣袖里,走过水库边的时候,只挥一挥衣袖,不带走一片云彩。



╭诱惑 发表于 2013-10-11 21:06:31

沙发

差不多刘先生 发表于 2013-10-11 21:12:05

板凳

576395508 发表于 2013-10-11 21:26:23

这种事也太惬了

开心快乐 发表于 2013-10-11 21:35:55

可恶的人

剑兰 发表于 2013-10-11 21:45:10

写出了千不该万不该的小偷,好文采呢

剑兰 发表于 2013-10-11 21:47:50

可恶的“小偷”趁人之危,这小偷怕是情敌吧,但也不该在那种场合抱走衣服,但话又说回来,如真是情敌算是手下留情了,没有置人于死地已经万幸了。

浪里飘一飘 发表于 2013-10-11 21:51:26

{:titter:}{:titter:}{:titter:}太毒了嘛···衣服都拿···

天涯孤鸿 发表于 2013-10-11 22:36:56

晚秋的傍晚,冷风萧瑟,

漫步者. 发表于 2013-10-11 22:48:40

在我们饮用水的水库里游泳怕不咋个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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